
圖片上是桃園藝文中心旁一個正三角窗的改建大樓,堆在路旁是目前的建築廢棄物及部分材料,他們貼了告示叫人不要亂丟垃圾!
問題是他們自己堆放的不就是垃圾嗎?
此外,這建築室內一樓本來畫著停車格,只是怎麼看動線,都難以開車出入。現在果然再次施工將一樓用玻璃封住。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二工?
在這麼顯眼的地方,政府官員看不到?還是有二勢力?
無獨有偶,在藝文中心另一個轉角,也是一樓先畫停車格,然後再改建封閉起來,看來都是二工後做店面。
官員發使用執照時,難道看不到這設計的不合理嗎?正藝文特區馬路旁一樓內規劃為停車場?
還是我讀書少,建築物一樓室內先要畫停車格當比例尺?
真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