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座】性侵罪、性猥褻、性騷擾,三種罪都不一樣,不用功的記者亂用

【法律講座】性侵罪、性猥褻、性騷擾,三種罪都不一樣,不用功的記者亂用

本鍵盤律師簡單講解,有專業的話請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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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侵罪:
母法位置:刑法#221。
內容: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未遂犯罰之。
(性交定義為"交"此字,各類"交"都算性交)
本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例外:特定對象或行為,加重變成七年以上。(例如共犯/年齡/對弱勢...等,刑法#222)

重點來囉
追訴期:20年

母法刑法#80: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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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猥褻:
母法位置:刑法#224。
內容: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未遂犯罰之(#225)。
(各類"交"以外的叫性猥褻)
本刑: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例外:特定對象或行為,加重變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例如共犯/年齡/對弱勢...等(#224-1)準用前述#222)

重點來囉
追訴期:20年
因為最重本刑為5年,在#80所訂的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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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性騷擾:
母法位置:性騷擾防治法。
內容: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簡單說就是刑法以外的範圍),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略)。

本刑:無。
為科處罰鍰→1萬~30萬(性騷擾防治法#20~#25)

重點來囉
追訴期: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性騷擾防治法#13)
(這裡不應用追訴期3個字,是為了讓大家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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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舉例記者錯誤:
大牙控陳建州性騷擾…《黑澀會》初代美眉55字發聲

民視新聞網
2023年6月30日 週五 下午4:08
娛樂中心/陳冠宇報導
《我愛黑澀會》出身的女星大牙(周宜霈),日前指控11年前遭「黑人」陳建州性騷擾,遭對方闖入房間,甚至被撲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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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性騷擾,是刑法的性猥褻(以上),追訴期是20年!
我加5分了
虎斑貓妖
龍九姐姐,這裡好像是10年追訴期,過了,這樣可以加舞芬湊整數嗎[笑到噴淚]
貓貓籠九
剛剛再給益芬了, 不要太不滿[XD][XD][XD]
有沒有一種可能,大牙不是笨,而是前兩個都是刑法,隨便亂告可能反吃上誣告,而第三個就要請專業人士說明一下是不是隨便告也沒事,穩賺不賠?
貓貓籠九 wrote:
【法律講座】性侵罪、...(恕刪)

所以請問馮迪索犯的是哪一條?
所有的戰爭宣傳,所有的叫囂、謊言和仇恨,都來自那些不上戰場的人。
貓貓籠九
頭髮少的罪[大哭][大哭][大哭]
如果先騷擾、後猥褻、最後性侵,該當何罪?
貓貓籠九
性侵[真心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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