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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八月發布新修訂的「學校輔導管教事項」,有新規定「學生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以及「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全教會認為,恐讓老師無法實施輔導管教,動輒得咎引起恐慌。 聊天、裝水喝或放空,在校一整天,下課時學生可以休憩,很多時侯,老師也會在下課時輔導管教,不過教育部新修訂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 ==北市大安國中教師會長 李莉貞== 如果我們下課時間沒有辦法 跟孩子進行一些相關的會談 老實講一天裡面的時間點 到底實務工作上 什麼時間我們可以 基層教師認為,下課時不能輔導管教和現場實務不符,而且,第15點第2項明訂,學生對教師的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應調整或停止所執行之處罰措施,將造成管教輔導困難。 ==北市大安國中學務主任 李昆泰== 導師第一線處理被拒絕了 送來學務處 我學務處 要處理的時候被拒絕的時候 我已經沒有上面單位往上送了 為了不違反法令的情況下 我們會有點束手無策 ==北市大安國中校長 洪錫璿== 我覺得現在上面的一些命令 其實是沒有經過公開的 很多討論 跟基層討論 然後也蘊釀一些過程 共識之後就丟出來 所以大家都手忙腳亂 去想說這到底是在幹嘛 教育部說明,只要老師符合比例原則,仍能在下課適度實施一般管教,這就是特殊情形;至於給學生說明機會,是保障學生權益,老師也能避免違法,但全教會和基層校長認為,雖是立意良善,沒和基層完善溝通就發布,反引起老師動輒得咎,學校手忙腳亂的反效果。 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
一個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