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14在捷運公館站往新店方向月台第1-3節車廂,約下午3:15遺落深紫色名片夾一只,內容物含公司名片,信用卡結合悠遊卡一張及家母給的平安卡。因為很早就發現,站務人員很幫忙,經調閱監視器後,是一名年輕媽媽(年約30上下),身著灰色帽T外套及黑色短裙及內搭長褲,推著一台淺藍色嬰兒車,於3:24分的時候於該月台長椅撿起的我的東西,監視器畫面也拍到她有打開名片夾看內容物,名片上雖有聯絡方式,但他沒有聯繫我,也沒有將遺失物交給捷運站務人員,之後的監視器畫面顯示她搭往新店方向列車,至大坪林站後又下車北返,調閱該列車行車監視畫面,她至小南門站都沒有下車~~
因為東西是我姊姊給我的,對我很有意義,我只希望她可以還給我,只是等到今天她仍沒有聯繫我或交給捷運站或警察局,捷運警察建議我報警,這樣可以很快找到她,不過如果她之後願意歸還,我也不想讓她被侵占起訴,故想請大家幫幫忙,如果這是您的朋友,是不是可以請她將物品歸還給我,是我個人疏失不對在先,還是想請她依名片上連絡方式主動連繫我~~雖然機會渺茫,還是想試試,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