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創造了宗教,就一堆人追隨師父
歌手創作新歌就會有一群粉絲追星
發明者創造了iPhone大家追的確是產品本身而不是創造者?
又比方說
音樂創作者可以可以替產品代言
產品的發明者卻沒辦法替專輯代言
是商業行銷的手法來決定追隨的是人或是產品?
文章關鍵字

張小小宇 wrote:
師父創造了宗教,就一...(恕刪)

張中謀跟郭董開股東會時
常常有女粉絲大喊的
你沒發現??
就是那個小何麗琳啊!
有追啊
沒看有些廣告是董事長自己來拍 ^^
另外唷
一堆企業家都有明星模特當情人
說到當年iphone還有JOBS狂潮啊...

不過多數企業家都不敢太招搖啦
商業是場零和遊戲
擋人財路要見紅的
張小小宇 wrote:
是商業行銷的手法來決定追隨的是人或是產品?
...(恕刪)

我認為追星的定義,不是只有娛樂圈,包括企業家或政治人物
等也要算進去,如果名人或明星,就住在你家附近,你會覺得
是一種困擾,還是與有榮焉呢?不要小看他們的影響力,我是
比較想過平淡的生活,只能說當你有幸成為被粉絲追逐的人物
,不用帶口罩或帽子出門,才是厲害的狠角色吧!
kzh_tw wrote:
有追啊
沒看有些廣告...(恕刪)



除非很強
否則棒打出頭鳥


誰知道好賺
馬上就來弄


有一家騰訊
不需要靠創新
一路走來始終沒有超越
但他成功打敗了創新者
張小小宇 wrote:
師父創造了宗教,就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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