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我已經把北視的第四台停掉了,可是一直不來把他們的機上盒收走,過程中也有電話、mail連絡,說要來拿結果也唬爛我,這樣我可以把東西丟到派出所,請他們自己去領回嗎?還是有什麼法條可以跟他們收保護費?哦不,是保管費…。
寄存證 , 超過 xx 天不予保管...



snack.shih wrote:
今年2月初我已經把...(恕刪)
可是這樣我還要花幾十塊的雙掛號郵資…。

所以我不能拿到派出所保管嗎…?

snack.shih wrote:
今年2月初我已經把...(恕刪)


有email還有回信就是憑證啦

為什麼這是你跟第四台的事,還要警察幫你保管?警察是你的管家?
snack.shih wrote:
可是這樣我還要花幾十...(恕刪)


是哦~我想說之前有警察幫人家保管狗,結果狗跑不見還被懲處,所以以為這類的事應該也可以請他們協助處理。


a01205168 wrote:
為什麼這是你跟第四...(恕刪)
保管狗?

那是人家撿到走失的送去警局 , 不是代保管

如果警察可以幫民眾保管物品 , 那就太好了 , 以後家中有用暫時不到的東西 , 通通送去警局放




像吸塵器一個月用一次 , 用完就送去放

還有冬季用的電暖器 , 天熱了很佔位置 , 也都丟去放

還有上個月好市多買的零食太大包 , 也丟去 , 警局還不可以放到壞 , 要準備冰箱讓民眾冰
哦~好吧~那還是寄存證信函好了~


smax155 wrote:
保管狗?那是人家撿...(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