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hell0610 wrote:看到最近復航的新聞...(恕刪) 那是不了解稅法稅法有明文規定租車是有限制營業用與非營業用營業用的限制很多但有達到節稅的效果如果是非營業用則無太明顯效果國稅局的公務員不是睡著而是精得很可怕
blueshell0610 wrote:深刻覺得租車抵税真是漏洞,...(恕刪) 問題是沒有在查而已租車公司業務員素質也很有問題 常常都跟客戶講這東西可以抵扣 但實際上是不能抵扣的搞的事務所很為難 不扣的話會問為何隔壁阿貓阿狗張三王五都拿來扣稅想專業反而會被質疑你不專業 別家事務所拿來扣稅 可是就你家不扣 是不是你的專業性不足之類要認真來做就是看租賃車行照是那種 合約到期給付租金總價與實際車輛價值是否差距不大究竟屬於營業租賃還是資本租賃 究竟是公司用車還是私人用車要是開始大清查 我想會死很多人 目前的狀況大概就跟勞退舊制的狀況差不多
靈魂守衛 wrote:問題是沒有在查而已...(恕刪) 其實他們一直有在查查的是租賃車輛公司的部份還有承租人報稅的部份只要查一端就會出現另一端合法節稅可以但要逃稅很難(可以看一下近期的會計準則公告及修正記錄 上面都有詳細說明)這個稅分進項跟營所兩種有的可以兩種都扣抵有的只能扣進項所以在租賃時買方要計算好自己的使用是否符合稅法租車公司與買方就長租而言就是在對賭賭租賃期間車輛狀況與租約到期轉售的價金是否有利站在買方最大的好處就是免管理意外事件的成本其他還有很多只是每個公司的情況不一樣所以不多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