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媽媽跟鄰居聊起的時候,對方說的,我覺得很怪耶。
她的媽媽因為中風住院,很嚴重,住在加護病房,21天沒康復,醫院說依照規定要轉去重症病房。
重症病房如果住45天還是沒有康復,就必須強迫出院,去私人療養院。(當然那價錢就很可怕了)
是因為病症的不同,還是健保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呢??
魅影天使 wrote:
是因為病症的不同,還是健保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呢??...(恕刪)
要看什麼病。
目前健保逐項使用DRGs給付申報。
DRGs是指疾病療程給付有最高限制,
所以當醫治費用高於給付的最高限制時,
醫院就會賠錢,這時................
以下是官方說法,請不要再相信鄰居的謠言了,
政府粉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14006_2_%E5%95%8F%E7%AD%94%E8%BC%AF%E4%B8%80-%E6%B0%91%E7%9C%BE%E7%AF%87_1030715.pdf
12 己達疾病住院日標準,醫院趕人怎麼辦?
1.保險人公布各DRG分組過去醫院提供服務之平均住院日數之經驗值,供醫院參考,但因同組每位病人之病情不一,住院日數必有高低,醫院仍應以個別病人需求提供服務,不應以參考之住院日數作為病人應出院之藉口,
且醫院不得以該參考住院日數要求每位同類病患在病情不穩定情況下提前出院。例如,簡單剖腹產為五天,簡單痔瘡結紮術三天,但病人未如在預期內恢復,醫院不得要求病人出院或改付差額,患者可向保險人投訴,免付費電話為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