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節日: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只放三天,104年正月初三適逢星期六,故正月初五(23日星期一)補假一天。詳情請參考行政院人事行總處公告:http://www.dgpa.gov.tw/ct.asp?xItem=12149&ctNode=1287&mp=7接著會不會有人問2月24日上班3天,又要放假3天,能不能彈性休假,這樣可以一口氣從除夕開始放12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