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近那麼多黑心食品當然和大家一樣,不禁覺得外食到底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吃?不過話說回來,就我所知民眾的投訴單位有消保會和消基會但好像很多人都找消基會,然後上媒體,事情卻未獲得解決?我不知道我這樣的認定對不對啦?消保會→官方來的,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基會→民間來的,叫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保會可以直接對黑心單位做處罰的動作,但消基會應該沒這權責吧?我都覺得消基會是專門把事情鬧大的......
消基會 -> 財團法人 -> 保護消費者權益/教育為宗旨, 任務包含接受申訴, 調解, 訴訟等.消保會 -> 行政院(副院長為主委) -> 研擬及審議基本政策, 職掌不含申訴, 調解, 訴訟等.一般消費爭議申訴的管道是 -> 企業經營者 -> 消基會 or 消費者服務中心 -> 消保官.至於市面上的黑心食品大多是由當地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