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證 是否是中國人民來台的證明
那如果我親戚因多年前在台犯罪而潛逃中國,而中國政府之後給予我親戚為中華人民共合國身分,並核發"入台證"到台灣來,效力是否等同護照,為中華人民共合國 公民身分,台灣地區是否必須義務給予保護跟照護? 並且不得加以逮捕?
既然拿的是中國國籍 當中國政府有要求時 配合國際行動的話 自然將你遣返...

入台證只是一個互惠的政策 不代表對面的就是我們的人阿...不要想鑽漏洞

我們是中華民國 不需要保護中華人民共合國的人...

要不我在臺灣犯罪 跑去對面就會受對面保護了嗎

還有一種東西叫國際刑警....隨時可以逮補你親戚

逆水行舟 wrote:
入台證 是否是中國人...(恕刪)


姓張

姓陳

還是姓林阿?

逆水行舟 wrote:
入台證 是否是中國人...(恕刪)

真好
有親戚衣錦還鄉了
保他平安進出好處多多
逆水行舟 wrote:
入台證 是否是中國人民來台的證明
那如果我親戚因多年前在台犯罪而潛逃中國,而中國政府之後給予我親戚為中華人民共合國身分,並核發"入台證"到台灣來,效力是否等同護照,為中華人民共合國 公民身分,台灣地區是否必須義務給予保護跟照護? 並且不得加以逮捕?...(恕刪)


何不公開親戚的名字,讓他好好"照顧"你
如果你親戚在台身份不要被拆穿的話一定沒事
但是如果被拆穿,入台證應該沒有用的

只是除非他是重大罪犯,否則被捉的機會不大

因為海關人員的人臉辦視能力很弱的

逆水行舟 wrote:
入台證 是否是中國人...(恕刪)

你自己去找兩岸關係條例看看吧。

台灣地區有戶籍國民,領了對面的護照,就變成大陸地區人民身份。

但是如果辦理旅行證件回台灣,發現還在通緝中,或是有期徒刑還沒服滿,照樣會被抓起來。

如果他們不知道就算了。知道照樣抓。

你跑到別的國家犯法,外國照樣抓,反正他們有屬地管轄權。

原則上,只有外交代表有刑事豁免,領事人員等有些在職務上有有限的刑事豁免。但是他們可以用persona non grata的原因,不具理由把外交人員踢出去。

美軍在外國可以亂殺人是因為他們是美軍。

一般的老百姓也想要豁免權?別鬧了。

如果在通緝的話,管你是誰,入出國移民法和兩岸條例等都可以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也許就是坐牢以後強制出境踢出去。

建議他把回台灣的機票退了,去泰國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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