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慶市民方竹笋發微博諷刺市領導,因言獲罪勞教一年

以前讀歷史,有聽過文字獄,有聽過因言獲罪,但是現代還是有的
用中國的百度查,也不少,不過不少已經被和諧

方洪在微博上发表如下言论:勃起来窝了一驼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驼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驼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 经警方调查,方洪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吃屎一事,故认定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罪名成立。劳动教养一年。

這次也諷刺到中國未來可能的領導人,怎麼說?還是言論自由好
不過也諷刺的妙
hk127413 wrote:
以前讀歷史,有聽過文字獄,有聽過因言獲罪,但是現代還是有的
...(恕刪)


這倒是

同學的公務人員父母 揚言~~統一以後要處決俺

俺到時就要跑路啦

Petruchio wrote:
這倒是同學的公務人員...(恕刪)


那麼殘?!恐嚇阿
我也遇過,不過是在網路上,既然是在網路上,我也就不鳥他
當初看了也覺得有點扯.不過我們這裡發貌似好像也可能有事吧!直接牽涉到人名.雖然不是很確定會不會被告.不過那的言論不太自由倒是真的.在那還是謹言慎行好些.台灣生活還是自在多了.這裡也很多動不動芝麻小事就告的
那表示你歷史沒讀通

因言獲罪 這個從古到今都有...程度輕重而已, 跟文字獄差得遠了...

今天你罵人 人家也可告你公然侮辱

今天你誣陷人家犯了什麼罪, 你也會被告...

不只是在大陸, 台灣, 美國 歐洲都一樣,...

如果今天有人在01罵你, 你跑去告鄉民, 結果鄉民被判刑 是否也是因言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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