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收到行照換照通知..看到繳款單上的抬頭寫"嘉義區監理所"..
心想,我住台南市,買的二手機車車牌是高雄市,跟嘉義有何關係?
昨天繳款前問了一下車行老闆,原本以為要照單上所說用劃撥,轉帳或超商繳款.
原來可以直接到"台南監理站"臨櫃繳款...
臨櫃繳款還可省下繳費單上多算進去的30多元手續費...
機車行老闆說,一直一來就是嘉義區監理所最大,下轄台南市監理站...
喔~原來如此,我真是孤陋寡聞了!

剛上公路總局一查,果真如此!
總共有5大區監理所:
臺北區監理所
新竹區監理所
臺中區監理所
嘉義區監理所
高雄區監理所
也不是說愛計較或有政治動機什麼的...
只是感覺到中央行政機關下轄單位的設置並沒隨著5都的確立而跟進!
想想,我們現在都稱台南市中區,西區,南區,北區,安南區....永康區,關廟區,新化區,善化區,新營區,麻豆區...共37區..
(我知道公路總局監理所原本的意思是此區非彼區)
當看到"嘉義區監理所台南監理站"時..
總覺得其名稱上下屬的關係很奇怪!
"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既然已經變成五都..
那中央政府單位是不是也要跟進而有所調整?
由於這次"桃園"無法升格,所以沒辦法~
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桃園,中壢,苗栗)也只能依照原有建置..無法反駁什麼..
否則"桃園區"也應該從"新竹區"獨立出來才是理所當然!
而新北市和台北市實質上根本就算是"台北區"...
若非要從台北區獨立出成為"新北區"..
那也只能用新北市政府所在地的"板橋"當"新北區"的代表?
聽起來總感覺名不符實,恐怕新北市市民也無法接受吧?
而且"台北區"的名稱還得真正還給"台北市"才行!
(台北區監理所目前所在地為新北市樹林區)
所以原封不動是最好!
台中和高雄也各已經是"台中區""高雄區"監理所了!
那台南市為五都之一,沒道理還是在"嘉義區"管轄之下吧?
目前"嘉義區監理所"下轄有(雲林,東勢,嘉義市,麻豆,新營,台南監理站)
然而"新營,麻豆"都已經屬於"台南市"了,怎麼還能歸屬在嘉義區?
那不就變成"下屬單位"(新營區,麻豆區)跟"上屬單位(台南市)"平起平坐嗎?
應該將"台南監理站"升格為"台南區監理所"(台南,麻豆,新營)才是合理吧!?
以上為我的看法,若有錯誤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