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是剛綠燈剛起步,所以車速都不快
TOYOTA車主想右轉,而我是直行(機車)
我被TOYOTA車主撞到機車的左後方,之後倒車人受傷
車主在當時做筆錄時直喊是他的錯、他疏忽了
筆錄做完就聯絡不到人
打去問承辦此案的員警,警察也替他護航(其實在做筆錄時警察一聽到TOYOTA做慈*的,就一路護航到筆錄結束)
想請問現在這種找不到人的車禍,我要怎麼辦??
員警已經應我要求將此案送交調解委員會了
我現在只能等調解嗎???
當時人車都受傷,車主在當場有告知我他過四天就回美國,叫我要處理就趕快

也有給我一個友人電話(同樣都聯絡不到)

*借用帳號非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