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主計處公布的資料,台灣勞工的薪資下降到12年前的水準,而如果扣掉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上揚,2010年薪資與1995年相比,反而負成長9.7%。高學歷也不再是就業保證,2010年大專以上學歷失業者,已經占總失業人口的41.11%,平均失業週數也延長到30.72週。台灣每週工時在35小時以下的部分工時者,從2004年的7.98萬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53萬人,部分工時意味著不能夠充分就業,薪資也會下降,這些人又無法符合社會救助的標準,這些窮苦勞工誰要扶助?所謂的景氣回升是肥了財團、瘦了員工,政府還大量使用承攬、派遣人力剝削勞工,只是為了節省成本、不顧勞工權益,勞委會沒有改善勞工工作條件,也沒有善盡為勞工權益把關的責任。好慘啊!
Harry HTC wrote:...(恕刪)所謂的景氣回升是肥了財團、瘦了員工,政府還大量使用承攬、派遣人力剝削勞工,只是為了節省成本、不顧勞工權益,勞委會沒有改善勞工工作條件,也沒有善盡為勞工權益把關的責任。 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