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提出這種違背法治原則的連坐罰法案,是希望同車乘客及賣酒的餐廳店家能盡到阻止酒醉者於酒醉時駕駛,以群體的力量一起約束酒後駕車來阻止酒駕肇事,減少家庭破碎的悲劇,並保障守法用路人的安全!
bboy0506 wrote:
民代終於有腦袋了,順便把餐廳賣酒的也要罰...(恕刪)
其實可以直接訂定一條:除有指定不飲用酒精飲料者為駕駛者外,提供酒精飲料的店家應代替客人呼叫計程車為離去之交通,違者若因此發生或險些發生致人於死傷等事故而被證明和此具有因果關係者,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bboy0506 wrote:
民代終於有腦袋了,順便把餐廳賣酒的也要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