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殺人絕非好事
我們之所以認同這個警察殺人
是因為他殺人是出於自衛
所以大家
在判斷是非對錯不會只看結果
還會看動機為何
同樣的
我們也知道許多疾病會使身體永久失去的功能
讓這些患者永遠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
而一般人對視障,聽障,身障者都會特別禮讓或照護
唯獨對精障者
網友的反應是如下
OOXXOO wrote:

神精病沒藥醫,這麼痛苦,員警送它回老家不是剛好?

是走火入魔~警察幫他砍掉從練~

瘋子死一個少一個

精障男:~~乎死啦!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打死這種人剛好而已

應該開槍,打死他只是剛好

不要假惺惺靠腰人權,人權不適用在無理性的畜生

那種瘋子,開槍打死剛好而已,

我也覺得沒有等這瘋子把家人砍光了再打死有點可惜

這類人比牲畜還危險,就讓他早死早超生吧...


...(恕刪)


奇怪的是
當我們自認理性
為何無法理解
這個精障者的攻擊行為
是腦部生病而造成的病態反應
生病無關對錯,
可是有些人卻把精障者和殺人越貨的強盜都視為死有餘辜的敗類
而完全忽略他生病的原因
在評論這件事
我個人支持警察開槍自衛
但支持警察,不見得就要污名化另一方,
人都會生病
今天我們可能運氣比較好
沒有得到像死者這麼難纏的病
我們應該好好”謝天”
而不是去歧視這些不幸病人與揶揄他們的家屬
難怪這麼多人坐錯事都拿精神障礙當藉口,事實上正常人怎麼可能會做那些事?
voyeur wrote:
殺人絕非好事我們之所...(恕刪)
我們教會有個精神有些障礙的姐妹
她邊工作邊唸在職專班
非常認真生活...

明明就一個意圖弑父傷警的危險暴徒
怎麼被包裝成一個小可憐
還牽拖了其他精障視障聽障身障者全被污名化
彷彿他們個個也都是會攻擊人的持刀暴徒似的
二者相提並論
叫他們情何以堪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刀的殺傷力沒槍大?!
以下影片可以讓你知道,所謂的一般觀念不見得就是對的,而且可能錯得很荒謬...

Knife
支持員警+1111111
神經病刀都拿出來了
不開難到等被砍
要是美國警察
別說拿出刀了
光是有那種動作
可能就請吃子彈
更不可能有家屬電視上哀哀叫
若這樣開槍都被指責
以後用槍時機可能將
"先對空鳴槍"改成"先挨暴徒一刀"
Arsene wrote:
刀的殺傷力沒槍大?!
以下影片可以讓你知道,所謂的一般觀念不見得就是對的,而且可能錯得很荒謬...

Knife


刀子在近身戰鬥是最強的時候。

只要把搶口用手撥開或是抓住槍管部分避開子彈擊發的路線,就會有很多的機會來反制持槍者。
都已經說到是"攻擊"了,不管今天是正常人or殘障人士(精神or肢體)

警察都應該要在保障其它人不受其攻擊情況下,儘速制伏該名攻擊者~

幹嘛又要唱高調唱到走音去了呢!?

今天大家砲的是那個精神病患的家屬,還在那邊假哭~

明知道他有這方面疾病,也不替他找個好一點的環境治療(又不是沒錢)

現在出了事,才來說警方執法過當,要是今天是警方被殺了哩?

家屬還不是只會說~"因為那人有病,不能怪他"

誰都不希望自己or他人有任何殘缺,但是這也不能拿來當作違法的擋箭牌!!!

PS:現在一堆人出了事,就都推說是~躁鬱症 or 其它精神官能疾病~ 真是有夠瞎扯!
哭天搶地的還不是只為了要國賠

拿到國賠 還不馬上開個十桌八桌的慶祝

心裡OS:被警察開槍打死 又拿到國賠,也算價值最大化了,

又不用再擔心不定時炸彈亂炸不小心炸到自己 頌啦~~~~~

willey wrote:
哭天搶地的還不是只為了要國賠

拿到國賠 還不馬上開個十桌八桌的慶祝



國賠??恐怕很難囉...


某電視台有公佈當天的監視錄影.,

已經可以介清權責問題了.,

朱員警免責的機會大增...




一定要支持員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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