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cgvef wrote:
第一當兩位警員發現兇手有拿兇器為什麼不是先鎮定鳴槍後 再射擊?
...(恕刪)
你以為台灣的警察
歹徒只拿一把刀
就可以對空鳴槍嗎?
報告寫不完拉~
adcgvef wrote:
其面也有人貼過文章說 他朋友再當警察 所長都只是遇到犯人能跑就跑 能閃就閃 千萬別想不開 好假設這個原則朱姓員警有聽進去 所以他發現違害自己生命的時後第一個反應是先跑 那為什麼不遵守最高原則 跑遠遠
那麼朱姓員警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難保不會再發生一次媽?
再發生一次那麼我們有學到什麼教訓媽?
adcgvef wrote:
第一當兩位警員發現兇手有拿兇器為什麼不是先鎮定鳴槍後 再射擊?
第二既然決定要逃跑 朱姓員警是否應該要先跑遠一點讓兇手無法追到後在停下來射擊 開槍還擊的目的是為了自保跟減少他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吧 那麼跑遠點拉出距離射擊總比近距離射擊好吧?
報導說員警是一邊跑一邊準備要拔槍反擊對吧 以致於跌倒扭傷腳 然後被兇手給近距離追到 不得以只開槍反擊 在這情況下 我面上所以訓練當然是無法做完
其面也有人貼過文章說 他朋友再當警察 所長都只是遇到犯人能跑就跑 能閃就閃 千萬別想不開 好假設這個原則朱姓員警有聽進去 所以他發現違害自己生命的時後第一個反應是先跑 那為什麼不遵守最高原則 跑遠遠
那麼朱姓員警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難保不會再發生一次媽?
再發生一次那麼我們有學到什麼教訓媽?
我要強調的是今天會發生這些事情難道我國的警察制度跟訓練沒有出現問題嗎?
派兩名員警本來用意就是要互相扶持吧? 兩個人面對種比一個人面對好吧? 另一名員警再幹嘛? 只顧著自己跑 發現兇手沒追他也不回頭 然後發生事情全部不關他的事情 菜鳥就該死?
我們都只想著朱姓員警跟兇手兩個人而已 但是有沒想過事情不是單單他們兩個人發生而已 還有其他人也摻與到了 該要檢討的不是只有一個而已 而應該是全部
如果每個人遇到危險的時候就應該開搶解決問題那麼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廢止人民不能永擁槍械條法律
因為隨時都有可能會遇到像這樣個兇手一個人 我們要如何自保 唯有開槍一條路 唯有讓人民擁有槍械才是 因為那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恕刪)
小玩子 wrote:
槍不就是讓警察執勤時...(恕刪)
Spencer1225 wrote:
但我覺得更大的問題是出在現今不論是非對錯的輿論.....
恕刪)
adcgvef wrote:
我回文的時候並沒有看...(恕刪)
power666 wrote:
你的影片真是太.....
整個大亂鬥
不過還好影片裡抓狂的人沒有拿武器
若是持武器警察應該也是用槍伺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