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選自願離職跟非自願那個好?

Wallice_Chan wrote:
大家似乎都把重心放在資遣費那幾萬塊,
我想說的是:除非整個部門都裁撤掉,不然"公司業務縮編,導致非自願離職"這幾個字,
合理推測:被資遣的人,在部門的績效可能屬於落後族群,所以才會被裁,
我真不知道有啥好理直氣壯的,

在"人求事"的時候,有時別太意氣用事會比較好


我是希望我弟選"非自願離職",而我家人與我弟則偏"自願離職"!

因此而有爭執,我才PO文尋問兩者之間差別利弊。

而站上諸多先進也只是提供他們的寶貴議建與過往經歷,及相關法律條文!

不懂何來理直氣壯之說,這理直氣壯是指。。。?

Wallice_Chan大是第一個持相反議見的,因此議見特別寶貴!想多請教一些!

大大這句""人求事"的時候,有時別太意氣用事會比較好"。

是指人資的話可能會成真?還是。。。

績效差被裁跟人事縮編被裁,兩者有何不同?

何者才可以選非自願離職?何者才能資遣費?

如舍弟真是績效差被裁,所以就不能選非自願離職?資遣費也不能領?

一定得選自願離職嗎!?
我對朋友的要求沒有很高,只要他願意跟我一起花他的錢就好!
krauser wrote:
我是希望我弟選"非自願離職",而我家人與我弟則偏"自願離職"!

因此而有爭執,我才PO文尋問兩者之間差別利弊。

而站上諸多先進也只是提供他們的寶貴議建與過往經歷,及相關法律條文!

不懂何來理直氣壯之說,這理直氣壯是指。。。?

Wallice_Chan大是第一個持相反議見的,因此議見特別寶貴!想多請教一些!

大大這句""人求事"的時候,有時別太意氣用事會比較好"。

是指人資的話可能會成真?還是。。。

績效差被裁跟人事縮編被裁,兩者有何不同?

何者才可以選非自願離職?何者才能資遣費?

如舍弟真是績效差被裁,所以就不能選非自願離職?資遣費也不能領?

一定得選自願離職嗎!?

年輕人,簡單說句不太好聽的話,如貴寶弟選擇了傻傻被誆的自願離職,個人認為,以這樣的社會智商,那往後,也不用工作啦.

人資的話可能成真嗎? ---> 你可以算一下目前雙方的發言數量去作比對,網友的發言多半是實際經驗,如果這樣還比不出來,那也只能...望君保重了.

建議你詳細看一下勞基法的法條說明,了解何為志願失業,何又為非志願失業. ---> <<勞基法第2章>>

理直氣壯? ---> 基於人性本善的出發點,非志願失業的情況是百百款,不能把全部比例歸類為勞動者本身的問題,個人建議是,為了讓自己路可以走得更長遠一點,面對失業後,不知何時才能有下一份收入,因此千萬不要對不起自己的肚子.

krauser wrote:
公司的人資卻說你這樣會害我們還得通報勞委會,會很麻煩!...(恕刪)


連這小事都嫌麻煩,這種人資留下來做啥?

東方海皇 wrote:
建議你詳細看一下勞基法的法條說明,了解何為志願失業,何又為非志願失業. ---> <<勞基法第2章>>


海皇大 所言甚是

小弟也是年初被資遣 (個人覺得 賺到 因為很多原因)

領了約有5次的失業救助,目前上了兩個月的職訓當中


現在領失業救助很麻煩的 (我是指 每月要找兩個工作這件事)

Wallice_Chan wrote:
大家似乎都把重心放在...(恕刪)


這位大大 ,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經濟狀況過的去的 , 有時候就是這區區幾萬塊錢逼死人的 .

krauser wrote:
我是希望我弟選"非自.而我家人與我弟則偏"自願離職"!..(恕刪)


家人我猜是老人家被人資那句找不到工作唬住了,老人家不意外因為時代變的太快了不是他們那個年代的勞資關係. 你弟也這樣選就真是太天真了.又不是捅甚麼大洞或手腳不乾淨被抓包,對你後一份工作根本沒影響. 要查前一份工作一定是面談過覺得ok才進行,面談時你弟是不會說清楚嗎? 還有你弟的職位還沒有高到要向前一間公司查詢吧會不會想太多了. 相信我我面試過人家中還有人在500大企業擔任人資,被資遣只要沒有捏造事實一點影響都不會有的.面談過有沒有料就一目暸然了,會去查核最多是人品確認而已,而且也是要有依據的.
最常去做查核的是外商但是也是確認你的資料的真實性,到了這一關跟錄取就沒兩樣了.前公司的人資最好敢亂講話到時候告到他賠錢丟工作.

不適任不是可以隨便寫的沒有具體事證(要有紀錄而且可量化的不是嘴吧說就算),前面一堆人已經把這點點出來了.你弟如果不相信自己打電話去問總不會有錯吧.寫不適任哈哈我敢跟你賭真的這樣寫你地去申訴最後那個人資走路的機會很大.

說真的前面有人說的很好如果你弟真的相信人資的話去簽了自願離職',以這樣的社會智商,那往後,也不用工作啦.'(偷懶引用一下)

至於那個說甚麼績效很差的鬼話的你不用理他,根本不懂勞基法在亂扯.
先說聲抱歉,先前的發文比較不禮貌一點,

對部門主管而言,裁員是很痛苦的,這代表很多工作要另外找人做,也可能會無法如期完成
所以一旦公司因為景氣不好要裁員,當然優先保留績效好的人,這點無庸置疑,

以個人面試新人的經驗,被資遣者通常都會被貼上績效不好的標籤,
導致內部審核流程中,常被要求附上一堆有的沒的說明,
相對於一般人,要通過內部審核的確會較困難,
對主試人員而言,你等於是還沒見面就告訴他: 我的前老闆覺得我在同儕中是表現比較差的,

不是說幾萬塊不重要,而是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實在沒必要為了一棵樹(資遣費),放棄整片森林(求職機會)

所謂"人求事",是說目前就業環境也不是很好,處於僧多粥少的狀況,
就是因為這樣,才更要保持比較正面的履歷資料,增加面試成功機率,ˋ
重複留言,自行刪除,,,,,,,

十五個字了吧!

重複留言,自行刪除,,,,,,,

十五個字了吧!

到底滿了沒
krauser wrote:
我是希望我弟選"非自...(恕刪)


我的經驗: 請勾選 "非自願性離職"

1. 對爾後找工作 "完全無影響" ,
<依公司角度說:人資是對的,會造成公司麻煩,他怕你2年內提出訴訟>

2. 文中所提: 人資告訴你的話要筆錄, 可以成為成堂証供.
人資規定-合法的做法:
a.要提前告知解雇, 依你弟職務與年資比率論定提前多少日
b.要開人評會議, 會議記載何素原因 "不適任", 這要原單位主管與行政管理部的報告.
<.可以"很機車"的跟公司要求要這份報告.>
c.你與人資的協調會議:若是人資威脅利誘,要紀錄下來,爾後可再告一次.

很多人很怕"留下不良紀錄", 答案是:免驚.

現在公司有些人資會 recallference 以前公司,
所以面試的時候依定要告知新公司: 非自願性離開的理由,並告知當初的威脅.

如果是大公司一般我都說: 派系惡鬥(多華麗的名詞阿~)
中型公司就說: 財務惡化,縮減開支,主管說前途不明.
小公司我就說: 老闆娘干政,弄得人仰馬翻,皇親國戚...

看吧, 不論你選哪一種理由, 都不會影響你進新公司.

不論人資怎麼威脅利誘都請她白紙黑字寫下來, 告訴她: 對我不利,我一定會告
當然還是不可威脅公司, 這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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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2001年,人資經理被我跟朋友爆打,晚上又去他家喝茶, 他老婆嚇到報警,
隔天他向公司提辭呈, 被挽留, 公司付我3倍資遣費, 又不追加法律責任.(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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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值得學習, 但是是我的經驗, 當初好運是我有幾個混混朋友~
他們近幾年都因吸毒被抓去關, 不過現在覺得,當初我的選擇不對,不應該暴力.
差點吃上官司,又覺得對當初人資經理很不好意思說
自願離職 V.S 非自願離職 就好像小時候的虎姑婆故事

小孩子不乖 大人就會說 要乖乖喔 不乖就會有虎姑婆來抓你

都出社會工作了 還跟小時候一樣 聽到虎姑婆會抓人就會怕

P.S
請選非自願離職 離職證明如果不是寫業務縮編 而是寫不適任

可以去各縣市勞工局申訴 有機會再跟公司敲一筆大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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