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3545 wrote:
愛槍所以車內放槍
看那個拿球棒的還敢囂張嗎


以前老闆有個保全是憲兵,類似特種的那種,記得他有說過:
教官有教過判斷,若是遇到一些俗辣(非專業人士),有掏槍示威的企圖,但是不見得有開槍的意圖,從掏槍、拉槍機、開保險、指著...有約1-2秒的機會,可以佔上風,改變對峙的情勢。
距離遠的話要馬上閃開,離開火線範圍;距離近的話,那是有機會奪槍,或是讓他的手舉不起來的。

如果距離近,又拿球棒的話,這時候再去掏槍是沒什麼機會的;前提是你知道他要掏槍,而且敢跟拿槍的人拼輸贏。

其實最強的自衛工具是.........自己的大便
和水用塑膠袋裝好密封,準備幾個在車上,拿來當水球丟保證無人能敵
若不幸被突破防線,往自己身上淋,頓時神功護體,無人敢近身
或者會被人當神經病就此罷手

好用成本低廉且不違法,缺點我就不解釋了

我是很認真的

拿BB槍當防身才是最笨的!
被看出來你就完蛋了!
道具槍還比較好用!
帶BB槍可以測試是不是真的遇到"硬仔"
萬一你掏出來
他還硬跟你幹的話
.........
那只能自求多福了
槍拿出來晃一晃就ok了
敵人看到就閃尿了
哪需要開槍

我覺得防身還是採用合法的途徑比較好
像電擊棒之類的
不然到時候又要解釋一堆

話說把車子改的像霹靂遊俠裡面的"夥伴"不是更好?!
jayjannice wrote:
對這種人只能用公權力來制裁...(恕刪)


這位大哥,您別說笑了

如果公權力有用,路上也不會一堆瘋子
同理可證

愛吃西瓜,所以車內放西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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