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小霸王 別打錯人 打到摔角選手了

corachen wrote:
小弟我揮棒兩下那人若沒倒地我會覺得遇到鬼了

這兩個腦殘還可以揮50下!!!


me too

如果對方被我拿球棒K兩下卻未倒地
烙跑的一定是我
50幾棍可能是加油添醋...
不過如此兇殘來回兩次恐嚇不得報警+打斷人的手骨才判7個月讓我不得不懷疑法官大概是智障.

話說看到新聞那位摔角手的下段踢...我在想如果當時旁邊有個什麼行道樹之類的然後這位大俠一腳踢斷...
這兩個白爛仔會不會嚇到說不出話來XD!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bloodfirmament wrote:
50幾棍可能是加油添...(恕刪)



那二位不知在想什麼的小俗仔會怎樣我是不知道啦
不過把樹用斷的摔角選手
可能會被法官判要罰錢.. 毀損公物之類的
我猜
沒有意外啦,

殺人都不用償命了,打斷手判七個月算很重了啦...

還有,最近一個當年為情殺人的女大學生可能會假釋,

唉,在臺灣不當壞人實在可惜
名符其實的世界冠軍,才德兼備

襲胸10秒無罪???

搞清楚.........那是因為起訴 "罪名" 不恰當

法官也單就這個 "罪名" 來辦理案件 根據該罪名來審理加害人是否有罪

印象中是用強制猥褻吧? 但就小弟的角度也能認同法官的判決

沒有特別要點能構成猥褻阿......

如果起訴罪名改成性騷擾 該罪名範圍可是很廣的

反而要定罪相當容易


小弟不是從事法律工作 更不是相關科系
但就稍微發表一點淺見 如有錯誤盡請見諒
snowbox wrote:
難怪有人說10個當法...(恕刪)

古人很有智慧,早就留下一句類似的話…
…一世為官、九世為娼…
因果報應遲早會找到你!
你敢亂來,因果會來亂你!
話說回來…真的還是覺的「教育」問題很大條!
家長的問題比學生還大條!
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
沒錯沒錯

看最近年輕一輩的小孩就好了

倒不是在幫所有人貼標籤
只是擔心這樣的亂象 扭曲的價值觀~思想

讓我滿憂心台灣社會的未來
(話說現在都可以打老師打父母了~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那種事)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371131.shtml


他後悔做了傻事,絕對有誠意要與陳和解,但如果因此被判重刑,他無法接受,將會上訴。
--------------------------------------------------------------------------------------------------------------------
台灣還有公理嗎?
馬場的接班人捏!!
看他的體格就知道啦!
當然有資格乖乖備挨打不還手!!

若是一班人....不落跑的話.....
應該還躺在醫院!!

現在的年輕人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那麼愛扁人!!
兔兔是也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