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喬恩酒駕 那她算壞人嗎

我不知道有多壞 但是如果是他我會比較容易原諒他

fjko86 wrote:
陳喬恩酒駕 那她算...(恕刪)

tourcura wrote:
酒後駕駛是一件非常...(恕刪)


5.巴西:在聖保羅,血液含酒精就禁駕1年;酒精含量超過0.3毫克/毫升,判刑6個月至3年

7.加拿大:凡酒後開車的,罰款1470美元,監禁6個月;造成人身傷害的監禁10年,造成人身死亡的監禁14年

12.愛沙尼亞:對酒後開車者一是吊扣駕証3年;二是在牌照上加上酗酒司機特殊的標記。

加總成為台灣的酒後罰則..蠻好的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法規最高用意就是要避免意外發生
不是專門用來事後亡羊補牢的處罰

人民普遍思想素質還沒有進階
當然社會生活安全也不會進階
就繼續落後吧...(恕刪)


想太多了,不只人民,連政府跟立法者都還停留在落後階段...
上樑不正....

殺了人,法官的工作是用盡心思,如何讓加害人免除死刑(政策考量)
拿一桶汽油往人身上潑,然後點燃他,把人燒死了
嫌犯的理由是說我只是想嚇嚇他教訓他,我沒有殺人的故意
啃.....還真的信了

還有連捅人10幾20刀的,人也是死了
一樣也是說我只是想教訓教訓他,失手弄死的
這樣法官也是信....

這素質...
我覺得, 完全執政的政府遲遲不修法, 才是最大的壞人
不知道小壞 中壞 還大壞的定義,只知道是不良示範

fjko86 wrote:
陳喬恩酒駕 那她算壞...(恕刪)

會酒駕的也不能直接跟壞人劃上等號,我覺得比較公正的說法應該是"自制力弱的人",這種人比較容易出現脫序或者是自私的舉動,尤其是喝醉的時後更是明顯,當然造成事故或暴力事件的機率也相對較高,其實大家周遭都充斥著不少這種人,只是程度上的差異罷了!!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台灣人民素質還是沒辦...(恕刪)


郭正亮酒駕,你支持他繼續當立委嗎?
江春男酒駕,你支持他當政府官員嗎?

柯建銘,游美女反對提高酒駕標準,請問你支持他們繼續當立委嗎?

我認為陳喬恩不值得支持,連同以上各位也是。
任公職者,更應該下台,永遠不得任公職。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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