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lin wrote:
不然請對方買保險受益人填你自己...再借款
(恕刪)

保險受益人 是有限定的
非親屬是無法成為保險受益人.....

所以想叫人家買保險在叫跑一趟大陸把自己弄死,然後再用理賠金還錢,是不可行的

除非是跟強迫受益人把錢吐出來


看完這篇討論串

錢隨便都是一、二千萬起跳、甚至上億元。
一般人很難搞會搞成這樣
一般人沒那麼多錢可以借人

所以債主絕大多數為銀行
銀行沒有足夠的擔保品就「超貸」才是問題的所在
況且
利息那麼貴,承擔風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riklin wrote:
我沒那麼有正義感,清...(恕刪)
看到這篇,我以為真的有新法通過了,

結果看來是特例。

我個人的實例,父親早年好賭,對家庭也不負責任,

前幾年因為他要動手打我媽,我憤而跟他起了衝突,

他事後的解釋是因為兒子不孝,所以家也待不下去就離開了。

後面這幾年,做兒子的跟他沒有聯絡,不過,

我媽暗地裏因為夫妻多年感情的關係,還是有跟他通電話或見面,

只是不太敢給我們小孩子知道。

我自己也很矛盾,父子關係是不能抹滅的,畢竟沒有他就不會有我。

但是是不是因為這樣,父母長輩們就可以不負教育扶養的責任。

老實說我小時候是常常搬家的,要躲父親的賭債,童年是不太快樂的。

幸好,這幾年我媽也看開了,跟他離婚了。

而他也年紀大了,似乎不再像以往那麼『過份』。

只是跟他沒有父子之情也是實話。

(之前他有反應說想回家來團聚,我很不孝地的回他一句,

『你不能因為年紀大了,玩不動了,現在要我們照顧你,

你該當父親、丈夫的時候不當,現在要防老的時候才回來』)

其實有些人會覺得我是不孝的,我承認。但感情這東西對我來說就是這樣。

我只能說我不是聖人。

離題很遠了。

也因為他的關係,儘管我媽跟他離婚了,但父子的關係還在,

所以我必須確定他晚年不會太過份,又跑去給我借錢或欠款不還,

根據法律規定,我必須在他死亡後,才能去拋棄繼承。

老實說這真的很不公平,也許有人說父債子還很公道。

但這樣的父債老實說我不想背。如果我父親是個好父親,我沒話說。

但對我而言並不是。

之前是有聽說法律要改,但這不知道遇不遇得到了。
今天又來一件:

父生前欠債 20年後銀行追來

這叫子女情何以堪? 更何況, 此案是父親幫人作保而發生的, 連錢都不是自己花掉的....

不過, 小弟好奇的是, 債務有沒有追訴時效? 20 年的債務還能追嗎?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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