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lin wrote:不然請對方買保險受益人填你自己...再借款(恕刪) 保險受益人 是有限定的非親屬是無法成為保險受益人.....所以想叫人家買保險在叫跑一趟大陸把自己弄死,然後再用理賠金還錢,是不可行的除非是跟強迫受益人把錢吐出來
看完這篇討論串錢隨便都是一、二千萬起跳、甚至上億元。一般人很難搞會搞成這樣一般人沒那麼多錢可以借人所以債主絕大多數為銀行銀行沒有足夠的擔保品就「超貸」才是問題的所在況且利息那麼貴,承擔風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riklin wrote:我沒那麼有正義感,清...(恕刪)
看到這篇,我以為真的有新法通過了,結果看來是特例。我個人的實例,父親早年好賭,對家庭也不負責任,前幾年因為他要動手打我媽,我憤而跟他起了衝突,他事後的解釋是因為兒子不孝,所以家也待不下去就離開了。後面這幾年,做兒子的跟他沒有聯絡,不過,我媽暗地裏因為夫妻多年感情的關係,還是有跟他通電話或見面,只是不太敢給我們小孩子知道。我自己也很矛盾,父子關係是不能抹滅的,畢竟沒有他就不會有我。但是是不是因為這樣,父母長輩們就可以不負教育扶養的責任。老實說我小時候是常常搬家的,要躲父親的賭債,童年是不太快樂的。幸好,這幾年我媽也看開了,跟他離婚了。而他也年紀大了,似乎不再像以往那麼『過份』。只是跟他沒有父子之情也是實話。(之前他有反應說想回家來團聚,我很不孝地的回他一句,『你不能因為年紀大了,玩不動了,現在要我們照顧你,你該當父親、丈夫的時候不當,現在要防老的時候才回來』)其實有些人會覺得我是不孝的,我承認。但感情這東西對我來說就是這樣。我只能說我不是聖人。離題很遠了。也因為他的關係,儘管我媽跟他離婚了,但父子的關係還在,所以我必須確定他晚年不會太過份,又跑去給我借錢或欠款不還,根據法律規定,我必須在他死亡後,才能去拋棄繼承。老實說這真的很不公平,也許有人說父債子還很公道。但這樣的父債老實說我不想背。如果我父親是個好父親,我沒話說。但對我而言並不是。之前是有聽說法律要改,但這不知道遇不遇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