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chang wrote:這個說法挺有意思的?...(恕刪) 艦載機能攻擊到你,你的飛彈射程卻打不到航母,如何當航母殺手?假設艦載飛機作戰半徑距離是600公里,反艦飛彈射程至少要600公里以上才有嚇阻作用,這樣變成你能射到他,他卻打不到你,才有資格當航母殺手。
BB宏 wrote:+1 當初對岸配置...(恕刪) ....台灣品牌在國際上發光發熱,在台灣卻大喊自主品牌難做沒辦法~愛唱衰的一堆! 呷碗內洗碗外的一堆! +N, IDF 不就是這樣被唱衰了一二十年!
嚇liu wrote:就戰略意義來說!!把航母逼到超音速飛彈射程之外,意義就非常的大..除非這些艦載雞在出發前都已經寫好了遺書!!買的都是單程票 現在試航沒什麼看頭比較有看頭是那些艦載機,夜航回來要降落在航母上看煙火喔~~~
VitesseWu wrote:艦載機作戰半徑600...(恕刪) 三小作戰半徑600?你以為匪區的是nimitz + F/A-18E/F?滑跳甲板起飛你還想油料滿載?純空優狀況就只能半載了別丟人現眼了。
VitesseWu wrote:艦載機能攻擊到你,你的飛彈射程卻打不到航母,如何當航母殺手?假設艦載飛機作戰距離是600公里,反艦飛彈射程至少要600公里以上才有嚇阻作用,這樣變成你能射到他,他卻打不到你,才有資格當航母殺手。...(恕刪) 誰規定的?再者台灣到大陸也只一百多公里,看你怎麼防...話說回來這大陸的航母有艦載機嗎?別去提直昇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