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akahoshi wrote:哪會奇怪看我不也是整...(恕刪) 在台灣好像沒什麼機會開到時速200公里...又很剛好的被以時速200公里的彈簧飛來的彈簧給砸到不過倒是有機會被大貨車上的鋼板,輪胎皮或是天橋上飛下來的磚頭給猫中
非洲向人 wrote:前幾天,我和同學討論...(恕刪) 你可以跟他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如果他不知道已經另行解釋的話..
非洲向人 wrote:前幾天,我和同學討論到有汽車會想買什麼車,然後我就說了一句:如果我要買車我會順便買一頂安全帽。同學說:為什麼?於是我就說,有安全帽比較安全,萬一撞車也不會頭受傷,被爆頭的機率也大減,像某某藝人會死就是因為沒有在車上戴安全帽呀結果她罵我神經病 妳走路... 有戴頂安全帽嗎?因為走路... 有安全帽比較安全,萬一撞車也不會頭受傷,被爆頭的機率也大減,如果妳走路有戴頂安全帽... 相信罵你神經病的人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