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
帥、酷、炫…能算是正確用法嗎?
講到這個帥字,真的是道道地地的北京土話,以前其實是有音無字,但是現在已經進了字典,不過近幾十年的事而已.
現在知道丁秉燧這名字的人應該不會太多,不過台灣懂京劇的老一輩沒有不知道他的.丁先生是個京戲迷,以前常寫劇評,在他早年的劇評裡,讚揚演員身段瀟灑扮相俊俏,用的形容詞是”率”,那也頂多是民國五六十年的事,可見在當時流行這個講法時只知道讀音,沒有固定對應的字,到底用甚麼字沒有定論,要說帥也行,要說率也行.
土話也有翻身時,此即為一例.
可是到了今天,要是寫這個人身段很”率”,按照字典標準,這叫做錯字

T大非常堅持的原則是要進教科書進字典扶正身份的才叫標準用法,這固然是個標準啦,不過標準的制定本來就是非常政治性的事,與其說是學理至上,還不如說比誰山頭大宗親多


垃圾,無論是普通話或北京土話根本都不讀”樂色”,這怎麼生出來的?天曉得

講文法,有夠帥有夠爛有夠賤已經流行到今天這般地步了,還要視而不見猛畫叉叉,唉呀這不標準啦,二百五啦,又如何?也就只能這樣發牢騷而已,就像沒人無聊到去糾正大陸朋友愛用的”和諧”一樣,要溝通就是朝著人多的方向走,要堅持就去當人海裡的泡沫.
當追求的標準純粹是由一紙政令或者一家之言定出,而與多數使用者習慣背離時,這種堅持有何意義是很值得懷疑的,語言是拿來天天溝通的,不是拿來當神主牌初一十五上供的,”台灣人受了台語影響,十有八九的人都回答「不會」。”,既然都已經到了十有八九的程度,就別螳臂擋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