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魚 wrote:
我覺得你還是親自去一...(恕刪)

把Email印出來
拿去警察局問一下
9成9是詐騙集團的

一切調查以公文為主
沒公文啥都不用說

還有..所有事都在警局完成調查

預防被詐騙
這是基本常識
看到開板大寫著...已經提供資料
只能說...有點..冒險
***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我以前遇到這種事情
警察懶得用電話講,要我直接上警局

去了才知道,警察真的很忙。
所以都教你直接上警局,不要被騙了拉
詐騙案的確信度已經優擾大家對於事情正確性的判斷
尤其因為中華電信的不肯正面面對的重大疏失
即使對方有留號碼不管對方身分正確與否
都已經被間接的判斷與詐騙集團有關
一般刑事案件偵辦
不管是申請公文或是搜索票
都是要一定的時間
有時候刑警為了追求時效會以另外方向偵辦案件
今天刑警以你私人信箱"徵詢"你是否願意幫忙
說真的我有點懷疑是詐騙或是真有那麼好心的警察
畢竟一般警察都是直接以命令式語氣
鮮少有求助幫忙的語氣
不過也如同其他網友所說
可以165詢問他所留的電話
不過在此版主做錯一件事情
許多偵辦案件尚在偵查階段
也許為了保護某位當事人
因此警察大多數都是低調處裡
也因此當他向你詢問這兩位板友訊息
這邊建議版大將兩人姓名改打xx
要不然哪天因為你的疏忽導致對方心生警戒造成偵辦困難
說真的真要查到底
你要被辦個官司也不是不無可能
今天警察請求你的協助
不代表你有義務或是權利可以將偵辦中的對象公佈
即使只是匿名
我也有接過這種電話....
他說他是台北市刑大忘了是第幾隊的隊長...
說什麼我的資料在詐騙集團那有出現需要我過去協助調查之類的....
我回他說我在上班人在桃園沒空....他就說什麼要請檢察官起訴我....我回他說"那麻煩你請檢察官起訴我吧"
這應該都是一般的詐騙手法吧~~
而且他跟我報名字的時候好像也是叫'張國政"內~~
拿著相機拍下生活中感動的瞬間~~
在下在某學校的電算中心當網管
之前也接到過警察打來的電話說敝校的某 IP 在某時發表了不當言論被告誹謗
問我能不能給他資料

我就說請先來份公文,沒多久就真的收到正式公文了

所以我想應該是警察想省點力氣打公文跟行文吧
我倒覺得對方都留了真的警察局電話,應該不假吧

另外我發現有時候偵辦這類案子的警察並不一定是屬於資訊相關的警察
之前也接到某個分局打來的電話,問我說 172.17.x.x 的 IP 是不是屬於我們學校在用的
因為有某個留言版有人發表了不當言論被告,上面留的 IP 是 172.17.x.x
警察就去 Google 查......

(172.17.x.x 是屬於虛擬 IP,各個單位都可以在所屬單位使用,並不會在網際網路上路由)

所以我想你還是抱持著為民除害的心態盡量幫忙人民的褓姆吧
電話可以假,公文和連絡人也都可以假~~

最好是自己問查號台並比對google查到的電話地址
再自己打電話或直接去警局詢問

因為來電號碼也可用編碼器搞定~

至於姓名也都可以假冒的

但求自保的公文也是一定要的啦


Hirakawa wrote: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第三偵查隊隊長名字是張國政沒錯!


開個玩笑勿生氣,我可以告訴你現在的總統叫陳水扁,過幾天會變成馬英九哦!

只要是公家機關的主管,姓名都不難查,您查得出來代表詐騙集團也查得出來…
甚至還有冒用檢察官姓名的,去找網路上就可以查到的法律文件(起訴書等等)
就可以了… 就是利用公開可以查得到的姓名跟冒用真實的電話,再加上一隻手機。
反正就跟你賭你家用電話跟手機選一個電話來打,打給警察就煩死警察對他沒差
,要是打手機就掉到陷阱裏去了… 其實一看到什麼隊長,主任檢察官,大概心裏
就要有底了,人家底下是沒人了嗎? 要主管/副主管親自出馬?? 想想就知道了…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bluesystem wrote:
開個玩笑勿生氣,我可...(恕刪)



哈哈 別這樣說啦 我覺得可能現在因為詐騙集團 大家都人心惶惶吧

我自己就去告過公然侮辱之類的案子 剛好承辦的警察對網路不是那麼的擅長

而且他還是小隊長= = 那位警官也承認說他第一次偵辦需要查IP等資料之類的案子= =

所以樓主那個方法也是有可能發生的~

不過建議樓主一定要請警方補個公文歐!
給樓主:
這是一個講求書面證據的時代,尤其是調閱這類含有私人隱私資料的行為,切記要有『具有調查權』的司法機關正式行文過來,才能配合處理。要求正式公文不是在刁難司法機關,而是在保護自己!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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