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9101 wrote:我覺得我這張更奇特....(恕刪) 這一張真的有誇張到, 剛剛特地去查了一下, 條文內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這...這算是作為 "工作場所" 嗎? 還1200元以上咧...那會不會改天公車跟計程車也一樣被開 "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Lutz wrote: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根據條款.受罰人應該是開機車行.佔用道路或騎樓進行維修工作....如果是私人機車故障維修.應該可以申訴....
我那天口氣真的很好,一搖下車窗我第一句就說辛苦了,他就直接說你車燈壞了,另一個就開始拍照了,或許是他真的怕我被撞到或撞到別人,但是我小燈有量大燈只壞一邊,我也有求情,無奈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換輪胎的比我慘
啥!!我的舊vlink,近燈單亮右邊,遠燈才兩邊都亮....我騎4年了都沒被攔過....只被攔過沒後照競!!話又說回來..怎有小偷這麼無聊!!我車停火車站...他只單偷我一邊後照鏡,一邊沒偷...是偷心酸的喔~~~
今天下午3點我在我家公寓樓下換機油~機車停在住戶都停機車的地方~漏完舊的~有用盆子裝~正在加新機油的時候~突然有人問我~"年輕人"我還以為是問路的耶~結果是警察~"麻煩駕照出示一下""我沒有帶耶"我家就住樓上~怎麼可以到樓下換機油還會帶證件啊"那行照呢""我沒有帶皮包,連駕照都沒有了,怎麼可能會有行照啊"”那麻煩身份證報一下””$%&*&&$”我照報了~警察查電腦中”會不會太誇張了啊 你有看過偷車賊會在大白天幫贓車換機油嗎””下次這樣沒帶證件 不是開單 就是要帶回警局的””我又沒騎車~連鑰匙都沒插耶 如果你要帶我回警局的話 那我有權知道你的警員編號 因為我要告你值法過當還要擾民”結果警察聽完~沒回我話就騎走了~天啊~警察是不是太閒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