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chiou wrote:這句話聽起像是說"我後悔用5萬請人想改成2萬,雖然專業度不高但也可以將就著用"。我覺得對方是呆子,應徵工程師職務起碼要張聘書對自己才有保障。至於面試的...連價值5萬的人都找不到(也許曾經找到過但卻被你壓低薪資不幹了)你有算過徵人進來,新人適應公司學習新事物,給他低月薪,然後人不幹了再找人的這段過程要花公司多少錢?保證不只5萬,。 一樣的想法~看來是鳥人遇到瞎公司~
口頭答應不代表一切,當初那位面試者也不是說能達到公司要求,應該是那位工程師沒達到公司要求,才會讓公司覺得能力不足吧.假設一張拆模圖(同樣難易度)依照往例4個小時就可以完成,那位新進的要2天還畫不完.那公司要怎麼辦.就如同以前和現在經驗.第一次直接告訴當事人.這個工作公司都會在多久時間完成.具備哪些能力,希望你能快點上手.因為我不是在用新人,第二次再犯就直接告訴當事人.對他的能力很質疑.再這樣下去公司不能用當初談的薪資用你.因為當初談的是有相關能力.而你還欠缺.處理這種事是一般主管就須具備的.不是嗎?
*‥歪歪ⓨ wrote:當初口頭答應 月薪5萬 請一個工程師 對她專業度不滿 可以只發2萬元月薪給他嗎?當初應徵一位工程師近來發現 覺得這工程師的工作 不需要到5萬我可以只發他2萬元薪水嗎法定工資 不是規定 最低 18XXX嗎?我給她2萬 應該不違法吧?還是我甚至可以給他 用時薪 103來計算 請問樓主...針對紅字部分..是您覺得"工程師"這工作不需要到5萬..還是針對請近來的人員?您專業度的標準在哪?做人還是留點餘地比較好..地球是圓的...
蛤蟆油俠 wrote:你可以去研究一下,勞...(恕刪) 應該是先簽短期契約工(1~3個月)期滿轉正職(不再簽短期契約工合約)不滿意員工表現的話,短期契約工期滿不再與以聘用另外,請記得通報…不然這條罰很重…PS:另外,降薪是會引發員工私怨的最好是,趕快請他走,5萬元按比例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