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o2004 wrote:我一直認為銀行有責任在信用卡持有人審核需更加嚴格, 若胡亂發卡, 最後造成呆帳, 銀行也有責任承擔. 這是企業風險. 如我朋友為例, 月薪只有25000元的人, 為何銀行可以同意讓他借款累積到60萬左右? 以15%利率, 扣掉基本生活費他跟本還不完. 後來還滾到80多萬 那我很好奇的想問你朋友當時月收入有沒有很厚臉皮的寫比2萬5還多??銀行也是做生意的但現在的風氣好像變成(誰叫你不查仔細一點阿)我沒錢你還借我,都是你們的問題!!!無言!!
哥哥很給力 wrote:一、應由客觀公正第三人調解債務,取代銀行間不對等的協商。二、清算案件以免責為原則,浪費奢侈金額須佔債務半數才不免責。.(恕刪) "二、清算案件以免責為原則,浪費奢侈金額須佔債務半數才不免責。" 看到這一點還滿不爽的.其實很多卡債族在爽的時候, 都打算不還了, 頂多爛命一條.我遇過一個女性朋友, 都已經還不了還在刷, 反正還不了, 還不如多刷一點可是後來越積越多, 而且又不能不還. 才在那邊叫之前就有一個女性朋友, 一直以卡養卡. 到最後反正還不起, 就反正爛命一條
有些人家真的是度小月,用刷卡過一天算一天但永遠還不完也沒錢還只繳最低應繳額真的會讓人麻痺阿!之前處理過債務協商案件看到的案例1.在債務協商成立日前一天 一張只刷幾百元的卡刷了一筆10幾萬的旅費這是不是拿去換現金不得而知,但很明顯就是趕在時限去做的2.男生消費金額全是百貨買包包或化妝品,然後接下來是刷旅館住宿 債務協商有時確實是嚴苛,可能會扣到薪資的三分之一以上,但超出自己能力所為是要怪誰有多少錢就花多少的人每月繳清的人是活該嗎?自己後果自己承擔不是嗎?
小旋風999 wrote:那我很好奇的想問你朋...(恕刪) 大家似乎都在罵卡債族, 我先前也是想法跟你們一樣, 認為這些人為何沒有能力還卻又要借錢? 當時我也痛罵這個朋友過. 但是重點不是在月薪2萬5為何要借到60萬. 畢竟我朋友是有心要還錢的人. 請給這些人一個機會.很多情況是, 我跟朋友一起去跟銀行協商時, 部份銀行卻咄咄逼人, 完全不給人翻身機會. 直到法院介入協商,才放手, 我想很多卡債族並不是不想還錢. 而是銀行不給他們還完. 畢竟15%以上利率, 這麼好賺, 怎能輕易放過.銀行是營利單位, 部份銀行對卡債族的苛刻,弄得很多卡債族一輩子翻不了身, 我認為非常的不可取. 從朋友這件事後, 我支持卡債族的要求, 畢竟我曾經陪他們走過辛苦的一段路.大家知道嗎? 越有錢的人, 銀行借錢利息越低, 即使是信貸, 有錢人也可以拿到很低的利率.但是卡債族呢? 大部分的卡債族都想還錢,希望大家能支持他們, 給他們機會還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