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暴力 wrote:有問過一些法律專業人...(恕刪) 那我說個譬喻好了道理就像有某間餐廳在你車上夾傳單但有人看你不爽在傳單背面上寫~你全家死光光然後你跑去餐廳說要告他~還要餐廳負責把人找出來的意思一樣你這樣做對嗎?
菲力牛 wrote:熄怒~大大你當...(恕刪) 謝謝您的關心,我也不想跟大家筆戰,只是跨年剩下不到多久收到這種簡訊才會有情緒化的反應,如果我標題改的還不是恰當,歡迎私訊給我。battery0922 wrote:我拿測試門號註冊...(恕刪) 那個門號我打加上我朋友三四個打都是~嘟~嘟~嘟。剛剛也有反應給劍湖山了,希望業者跟”愛分享”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也不想浪費社會資源處理。
樓主熊大前面有網友提醒"愛分享"就是一個簡訊免費平台其實打Google愛分享搜尋,我剛才開的第一個就是了,就算他促銷文是劍湖山贊助的,你要找的還是發訊人不是劍湖山上面那位的例子很好有人拿餐廳宣傳單給你,利用後面寫"全家死光光,哈哈哈哈哈",請問那餐廳老闆有義務跟你解釋誰寫的嗎?他根本不知道,也不用付這責任我不是質疑您有沒有找過律師,而是,是不是您跟律師溝通中出了問題又或者您找的所謂法律專業人士並無實務經驗小弟也在律師事務工作過,雖然只是律師助理,可是這種基本的判斷,一般人都分的清楚才對為何您找的專業人士會告訴您可以告劍湖山呢,這個讓我百思不得其解僅僅因為連續兩次連帶出現的贊助商都是劍湖山嗎還有一點,那是免費簡訊平台您要告的對象只有一個,就是發訊者而已事實上您連那簡訊平台都告不了我再打個比方我用遠傳傳簡訊給朋友說要強姦她全家難道遠傳有必要因為這樣受法律連帶責任嗎?除非你收到的愛分享那個平台,或是劍湖山本身,全家死光光是他們設定的,才有可能提告成立不然人家只是用了一個免費簡訊平台傳訊給你,是無法告這平台本身跟贊助商的以上只是小弟路過,提供給熊大一點淺見我能理解您的心情,希望早點找出那種惡質玩笑的發話者很多人都是就事論事,希望熊大釋懷畢竟要是真惹到劍湖山集團的法務部門,我想熊大反而會因此受更大時間精神的磨耗加油喔
謝謝大家的情報以及分享,本人當天因為快跨年了又收到這種簡訊是真的很生氣,一群朋友在旁邊也在說要告到底,但現在想想就把它當作無聊的惡作劇算了,不然這查下去又不曉得要浪費多少的社會資源,還是讓給真正有需要的人比較好,在此也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