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我沒機會被教召了.

想想也好, 真的被叫去的話不知道會玩些什麼名堂...

我退伍的官科是架設班捏...

現在這副小叮噹體型被抓去踢板甩線盤爬電桿的得了...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max416.tw wrote:
現在點召都取消了,現...(恕刪)

點召怎麼有取消???
我兩個星期前才點召而以~~
有人是戰管教召的嗎?我也是剛退伍五個月就被叫回去
去的時候其實蠻無聊的,在報到時翻了一下好像只有我一個是戰管的,其他的都是警衛營的
然後營長講了一堆有關警衛幾營幾營的,只有我一個人搞不清楚他在說啥,完全狀況外

不過過程真的很可怕,那時因為退伍不久,覺得集合要半個小時就很扯
還有人出來還嘟囊著說:「正要開始贏錢集合要做啥」
然後都是穿拖鞋和汗杉,一顆砲的營長還邊陪笑臉邊說:「各位學長,配合一下嘛...」
回寢室有人菸抽完,菸屁股就往地上丟,隔天地板上已經是一堆檳榔渣、菸屁股、衛生紙了
晚上到中山室看電影,冷氣房內營長在上面講話,有人覺得無聊就走到後面開始抽菸,過不久後有人就跑到外面投飲料。快結束時,後面的廁所馬桶裡已經塞滿飲料罐了。

過程真的蠻無聊的,離餐廳又很遠,吃個飯都要坐軍卡,感覺就是去那邊浪費時間的。
也有人是第二天中午才到的,後來也是準時走。想到我還因為遲到緊張得要死...真是有夠菜...
monza wrote:
34歲還是中...那...(恕刪)


應該不會了啦~要中的機會很低~
現在都是採後退先召~
不過真要中的話~除了出國應該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躲了~
就當全家年度旅遊吧~
horace_lee13187 wrote:
哈哈小弟還沒當過兵~...(恕刪)


教召 是教育召集的簡稱
就是把已經退伍的人召集回去訓練一下~以免真要戰爭時你把當兵所學的東西都忘光了

給你看條文吧

第 四章 教育召集

第 23 條 教育召集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其召集準備如下:
一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依國防部年度教育召集指導大綱,
並參考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空軍總司
令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 (以
下簡稱各總【司令】部) 年度教育召集計畫,訂定年度
教育召集計畫,下達各地區後備司令部、縣市後備司令
部,副本送國防部。
二 地區後備司令部: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所定年度教育召
集計畫,協調召集部隊訂定年度教育召集實施計畫,下
達縣市後備司令部。
三 縣市後備司令部:依地區後備司令部所定年度教育召集
實施計畫,完成選員、召集名冊、召集令及有關準備事
宜,並副知轄區內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警察分局。
四 召訓部隊:應依其隸屬總 (司令) 部所定年度教育召集
計畫,擬訂教育召集訓練計畫,下達所屬部隊,副本陳
報上級單位,並副知擔任充足縣市後備司令部。
第 24 條 教育召集之實施,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縣市後備司令部:將召集實施計畫表函送直轄市縣 (市
) 政府及召訓部隊。屬年度重大演訓之召集,應於召集
日前二週,將召集令、召集名冊及召集實施計畫表,送
交有關警察分局及召訓部隊。
二 警察分局:接到前款召集令及召集名冊,應詳予核對後
,分送所屬分駐所、派出所,並督導其將召集令於召集
日前十日交付完畢。
三 召訓部隊:接到第一款召集名冊及有關資料後,應即完
成人員作業分配,並於召集日後七日內,將加蓋已報到
或未報到章戳之召集名冊一份,退還原縣市後備司令
部。

前項召集令,除配合年度重大演訓計畫外,以郵遞送達方式送達應召員;無法投遞者,由縣市後備司令部造冊送交警察分局辦理交付作業。
第 25 條 教育召集應召員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接到召集令後,得於召集日前三日內,填具免除召集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縣市後備司令部申請。應召員之驗退,準用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第 26 條 教育召集之解除,由召訓部隊於教育召集期滿時,以命令為之。但有下列原因之一者,應分別辦理:
一 患重病不堪行動,志願回鄉療養,或有其他重大事故
者,得以命令提前解除其召集。
二 因病住院療養,尚未痊癒者,應於教育召集期滿之日解
除其召集;如因病不堪行動,由軍醫院繼續治療者,其
召集之解除,由軍醫院檢定後,通知召訓部隊以命令解
除之。召訓部隊得視應召員狀況,派員護送回鄉。
三 無故逾期報到未逾二日者,召訓部隊應將其逾期報到日
數補足後,再解除其召集。

前項非於期滿時解除召集之人員,召訓部隊須通知其原屬縣市後備司令部轉知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警察分局,並通知其家屬。
召訓部隊應將應召員在訓成績登錄於個人訓練績效卡,連同有關資料,於應召員解除召集日起七日內,送還原縣市後備司令部,併兵籍資料袋保管。

至於召集未到的罰則如下~自己好好研讀一下吧~

召集未到會坐牢嗎?
Last Updated Time:2006/04/18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2條規定,妨害兵役係指妨害「徵集」及「動員、臨時、教育、勤務、點閱等5種召集」。依本條例科刑時,應審酌妨害兵役情狀及所定次序,為科刑較重、較輕之標準。該條例中與召集較有關連的是第5至12條:

第五條─意圖避免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者。
二、故意毀傷身體者。
三、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後,無故逾30日,未自動申報者。
四、無故拒絕接受召集令者。
五、應受召集無故逾入營期限2日者。
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召者。

第六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免除召集原因者。
二、故意毀傷身體者。
三、無故拒絕接受召集令者。
四、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者。
五、使人頂替本人應召者。
無故不參加點閱召集,或意圖避免點閱召集,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5款行為之一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條─犯第4條第6款使人頂替本人應徵罪,或第5條第6款、前條第1項第5款、第2項或
第3項使人頂替本人應召罪在2次以上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

第八條─應受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
於入營前逃亡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條─犯第4條第5款、第5條第5款、第6條第1項第4款或前條之罪,應徵、應召於最後
期限屆滿之日起2日內,自動入營或報到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十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一、離營歸鄉無故不依規定報到,或重複申報戶籍者。
二、拒絕依規定調查,或體格檢查不到者。
三、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
國民兵犯前項第3款之罪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萬元以
下罰金。
後備軍人犯第一項之罪或國民兵犯前項之罪,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者,以意圖避免召集論,分別依第5條、第6條科刑。
第十一條─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經選定編配為緊急動員之後備軍人,有下列行為之一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未經召集執行機關核准,擅自疏散者。
二、居住地遷徙,無故未依規定報經召集執行機關核准者。
犯前項之罪,致使動員或臨時召集令無法送達者,以意圖避免召集論,依第
五條科刑。
第十二條─依法負有轉達義務,無故拒絕接受徵集或召集令,或不依規定轉達; 屬於徵
     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9萬元以
下罰金;屬於教育、勤務或點閱召集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3萬元以下罰金。

案例一:應召員未居住在戶籍地,致召集令無法送達:
桃園縣後備指揮部列管後備軍人王00,因未居住於戶籍地,致勤區警員無法將點閱召集令送達,案經後備司令部移送地檢署偵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按規定申報」,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案例二:因個人疏失點召未到,誤觸法令:
台東縣後備指揮部列管後備軍人陳00,接獲點閱召集令後,因工作繁忙關係,而遺忘需參加召集,後雖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提出說明,並請求彌補,然因礙於法令規定,後備指揮部仍將陳員移送法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2項:「無故不參加點閱召集」,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案例三:因事出國申辦核免,卻未出國,亦未按召集期限到:
苗栗縣後備指揮部列管後備軍人趙00接獲教召令後,於召集期間因事需出國,即檢具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提出核免申請,後備指揮部依兵役法第43條第5款之規定,核准免除該次召集,惟經查證發現趙員並未出國,召集當日亦未按時前往報到。遂依規定將趙員移送法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教育召集)」,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請問一下,我是聯勤上兵補給兵退伍的,退伍已經三年了,
退伍前就聽說我那單位會裁撤掉。去年年初我家人接到教召令,
我的教召地點居然是砲校,不過我人已經在國外唸書,所以不用參加教召,
不過我想知道我被派到砲校去教召,到底會怎麼玩??
總不可能叫我學砲操之類的吧??我還記得很清楚當兵時單位補給庫裡頭只有工兵器材零件,
完全沒有任何砲兵零件,那不會是叫我去複習怎麼修火砲吧??
聽說文書兵不用叫召...請勿有錯誤的幻想?

我學弟是文書兵,我是文書士官,但是我退伍的時候是從總部退伍的,他則是後來跟著老闆跑去三軍大學,所以他退伍的時候單位是三軍大學,到目前退伍四年左右了,他已經被叫召三次以上了,但是我是總部退伍的,不曉得是不是被遺忘了,到目前都沒有被叫過
以前當兵的時候聽說:總部的阿兵哥不用點召、叫召,但是駕駛跟士官都要,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怎麼我也沒收過通知啊?
有人知道嗎?
shaoen wrote:
我也退伍8~9年了,...(恕刪)

跟Shaoen兄報告一下
由於我退伍已久
所以現在的署長是誰我真的已不知道
不過照調遷的速度
從後勤司令部到總部到國防部
現在他也不太可能還在署長了
因為不是昇就是該退了
精實案的施行用意就是這樣
出來混,早晚都要還的,可我偏要欠著....
wst2080 wrote:
預官到是沒有點教召....(恕刪)


錯錯錯!
預官也有教召!
小弟預官47期步排,退伍不到1年就被教7天.
話說當時報到的時候除了基本裝備之外,還發給你一個排長的臂章
想當初在部隊的時候,排長還滿威風的,二話不說就把臂章別上去了
晃啊晃的晃到寢室去,走到一半
批哩啪拉..鏗鏗框框...e04聲此起彼落~~~一群人拿著鋼盔開扁了
當下就看到一個俗辣軍官畏首畏尾的把臂章偷偷的拿下來
轉身往反方向默默的離去...
往後幾天,除了連集合外,打死也不把招搖的長物帶在身上!

聽說遷戶籍有用,召集完馬上遷戶籍.
到現在快6年了還真的都沒再教召過!
haley510 wrote:
跟Shaoen兄報告...(恕刪)


了解~~你就跟我一樣吧,退伍後就跟那斷了線,
當時陸總是湯XX總司令,退伍後一兩年看新聞他就跑去當總長,
人事變動的真快,謝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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