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578 wrote:雖然知道在這裡連署玫...(恕刪) 支持 + 1在這裡連署有沒有用?有沒有用不重要,重要的是引起新聞媒體的注意,讓這件事不要顛倒是非、積非成是。正當執法的警員竟然要賠償?這些民代不知道在想什麼?還開記者會!警局的大頭真的是大頭嗎?不挺下屬居然還屈服壓力?大家一起來連署,讓支持警員的網路力量發出來。
孬豬 wrote:小聲一點不然 人權團體又跳出來恕刪) 我到想聽聽這些人權團體為何要廢死刑我認為每個人都該為自己負責殺人搶劫得到一筆巨款,只要藏的夠好撿個個十年肥皂幸運假釋,後半生啟不享盡榮華富貴要還錢又如何,政府幫忙輔導工作,薪水按月支付都還有賺咧這種買賣也不算太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