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ba0728 wrote:樓上用預測 來猜他遮車牌就是要犯案 那你帶性器上街 是不是有性侵犯的嫌疑? 是不是也該槍斃? 我就算攜帶攻擊性武器上街,但是遇到臨檢我不會拒檢啊!拒絕臨檢不是心裡有鬼是什麼...請問?
okba0728 wrote:拒絕臨檢就該槍斃 那法院是做什麼的? 我的想法就是:拒絕臨檢逃逸,基本上警察開槍我不覺得是執法過當。萬一被他逃掉之後犯案,那死傷算誰的?!別人家小孩死都沒關係?!我是就事論事,我們還給這個議題一個安靜的空間吧!不然就私下PM囉~
家長真都是盲目的~經典名言"我的孩子狠乖!不可能會做這種事的""一定是別人帶壞他的"自己活到現在,除了殺人以外,身邊的朋友幾乎把所有的壞事都快做過了!你看!我還不是一樣沒學多壞,應該說"俗辣"到沒種去做壞事連隨地丟垃圾都還不太好意思丟,一時找不到垃圾桶,垃圾都先放在口袋或是包包裡面所以做壞事還是需要天份的!
okba0728 wrote:再說說不定你那只是牙籤一根 警察硬說你那有攻擊性 怎麼辦? 先槍斃再說 可以嗎 我就說了...我哪怕是帶一根直徑十公分粗的牙籤,遇到臨檢就受檢麻~萬一受檢了還被開槍,那社會自有公評啊...
okba0728 wrote:樓上 老是用預測可能這些假設性 來至人死罪 沒有事實你能說他犯罪? 憑什麼? 最後一次在這邊回覆:你說我都是假設性的來至人於死,我是看得有點吃驚...這樣說好了,哪一個善良老百姓會沒事遮車牌然後拒絕臨檢逃逸?!而且我一開始也說了,遮車牌不代表犯罪,但是拒檢逃逸就跟現行犯是一樣的啊不是?我看完你的觀點之後,我覺得台灣還真是講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