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共是虧損97元~~計算列表如下~~~100(顧客給老闆)-100(老闆給鄰居)+100(鄰居給的零錢)-79(找出的錢)-18(東西的成本)-100(假鈔損失)=-97就是這樣哩~~~大家比較容易掉進的陷阱是換錢~~老闆是拿假鈔去換零錢~~所以當他再拿100元真鈔去陪鄰居的時候~~他是沒有賠的~~因為他之前已經有先從鄰居那邊得到100元的零錢~~
損失97元.如果不是假鈔的話, 老闆賺3元(21-18), 但因為是假鈔所以要賠償鄰居100元, 所以這個交易損失97元.鄰居拿到了100元的假鈔, 但老闆賠償100元, 所以沒有損失.那個拿假鈔的年輕人, 原本假鈔價值0, 卻換得18元成本的東西以及79元現金, 所以獲得97元.老闆的損失+鄰居沒損失+年輕人的獲得=0, (錢不會無故生出來)
鄰居~~~ (-100) + 100 = 0 ........ 沒賺也沒損失!!年輕人~~ 79 + 21 = 100 ...........賺100元!!年輕人賺的部分即是老闆的損失, 另貨品成本只18元,所以老闆的實際損失 79 + 18 = 97
97 +1這題簡單說~1.客人的100假鈔,王老板拿去換錢100元零錢 (這時候王老闆賺100元)2.王老板找79元給客人(損失79 )3.發現是假鈔要求王老板換回去 (這裡因為原本100假鈔就不是他的,步驟1 2 一來一去互抵等於0 ){而且假鈔也部會有損失...}所以實際上損失就是老闆找錢給客人的79元 + 商品成本18元=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