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_5 wrote:
還有,現在應該也沒什麼逼良為娼...(恕刪)
真的完全都沒有嗎?
台灣還是有人蛇集團這種非法組織存在,只是也許我們大眾並不知道,目前沒有完全消滅乾淨,對於那種逼良為娼的壞人,我痛惡至極,在我們想不到的背後,不知道還有多少女孩子在異鄉過著那不見天日的黑暗地獄,台灣有女子被拐到日本賣淫,同樣的,在台灣也有類似的事情在發生著。
這些壞人為了滿足嫖客的生理慾望,把良心完全泯滅,而某些知道內情的嫖客卻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對於女生的哀求完全置若罔聞,一切做了再說,既然花錢了就是要當大爺,對於這些罪犯與幫兇,我個人覺得,把他們抓去坐坐牢或給予鞭刑的處罰,都算是顯得『輕微』的處罰了。
妓女不偷不搶,賺血汗錢.....道德的最低限度是法律規範,問題是在於台灣現在有允許『妓女合法化』嗎?
如果有,那我會說嫖客去光顧合法的妓女,那一切沒事,當我沒說,如果沒有,那嫖妓這種事,就是『非法』!
既然是非法,那就是與強暴犯的行為沒兩樣,都是犯罪,在另一篇討論串裡,大家普遍都希望強暴犯能受到鞭刑或更嚴厲的處罰,但為什麼在這討論串裡,反對嫖妓的人卻不多,某些自願從妓的女子願意把自己『物化』,而男人是否就可以把自己的私慾行為給合理化?男人物化女性開始變得合理了!?
WHY....?
我想不通呀?
對於無法溝通的人,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認真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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