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補假拆成2分鐘後,更猛的放假方式!!原來週休二日是無比快樂的事

老闆:怎樣,我就是吃定台灣上班族,我有錢有時間有背景,政府是我哥哥,黑道是我弟弟,你們憑啥跟我要福利。


勞工:老闆萬歲,抗議無用。不要找我去抗議,我是好勞工喔

公務員:還好我是高級公務員,身分和人格不一樣。

結論:趕緊考公務員吧,在這邊說是沒啥用的。不是之前才在號召要去抗議嗎?後來不就無疾而終嗎??

shushu425 wrote:
二、查同法第39條規定:「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合先敘明。 三、針對台端文中提及所任職公司遇國定假日,雇主未依法給予放假之情事,本局就此案涉及違反勞動法令部分,已函請本局勞動檢查處妥為處理,倘 台端欲了解此案調查進度可向本局所屬勞動檢查處查詢(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07-7336959)。若 台端對於上述回覆仍有疑義,請逕洽本局勞動條件科(聯絡電話07-8124613分機238吳小姐)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說明。


回文要看仔細:想了解調查進度請找勞動檢查處,看不懂以上回覆請找勞動條件科。

ryanpopo wrote:
回文要看仔細:想了解...(恕刪)


這就是我說的...如果真有調查進度...為何天天在公司的我會完全沒感受到?

況且時至今日已過了一星期...5/2老早就過了

我倒要看看何謂"妥為處理"?

這封email顯然只是官方制式回覆來敷衍我罷了

shushu425 wrote:
這就是我說的...如...(恕刪)



我猜妥善處理頂多就是罰個幾萬了事,搞不好還不用罰錢,念兩句就當沒事了,我也贊成以人為單位罰款,而且要每天罰,罰到公司沒利潤為止.
下次總統選舉提名蘋果日報當總統如何?
感覺台灣只有頻果日報為民伸冤...

chusam wrote:
下次總統選舉提名蘋果...(恕刪)


如果黎智英不是香港人,搞不好會參選總統,搞不好也會選上.
黎佬有台灣籍說
可以選總統阿
++++++++++++++
我也很想爆我們公司....
應該不輸那家醫院....
但..
我得先去註冊一個新的帳號才行......

yschen38 wrote:
黎佬有台灣籍說可以選...(恕刪)


那我要投他一票!
話說...蘋果日報也沒放假阿>///<

至少那幾間瞎公司還可以提前下班...

我們公司給的回覆是....

我們週休二日但不是在週六週日...一般內勤人員休週六週日只是剛好排在六日...

所以不符合補假標準....

乾~~所以說...身處於爆料單位的待遇也沒有特別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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