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 Chen4028 wrote:
不用報案 時代在變
證件丟失請去掛失 現在的新身份證有序號
如果你掛失了 那張身份證的序號就不能申辦任何東西
這在以前是沒有的 才會有甚報案開三聯單甚至刊登報紙的說法
警察說得很正確 現在身分證遺失只要掛失補辦就好
(恕刪)
這個才是對的!!
修羅1972 wrote:
唉!!社會亂源!不懂裝懂~還死賴別人!!!!
(恕刪)
很想按一個讚給你...
yatungj wrote:
當然要去報^^不然有人撿到了送警局,要怎麼和你聯絡?
有留電話省得條子再去查,有什麼不好^^(10分鐘就可以搞定了,好心一點的會call你掉的地方的分局及你住家那裡的分局,一起留意你的錢包)
我老婆當初掉的錢包,也是條子通知有人撿到送過去的!!
警察可以直接查你的資料.....你不用備案他也找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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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還有一些不懂裝懂的
你去戶政重辦身份證的時候,他會問你什麼時候遺失的(這個就是重點)
他會註記在電腦上面,所以就算有心人士拿你遺失的身份證也不能辦理任何東西...
另外,健保卡遺失
可直接跟郵局拿補辦的申請單
200元+兩張兩吋的大頭照(可不貼)=5天內收到
「今日被關只是為了明日帳號再開 」
個人積分:130分
文章編號:24099203
個人積分:13分
文章編號:241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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