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oshi wrote:
你可以試試看吧 看看...(恕刪)
哈哈~我又不缺錢為啥要試
從頭到尾有誰說自己命賤了?
而且為啥命賤就等於畜生? 畜生為啥就要提到狗狗?
這樣狗狗很可憐耶, 已經一堆被拋棄的流浪狗說~~

生命因該都是平等的不是嗎??
那位苦主也沒喝到那杯毒咖啡, 打者"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企業藐視!"的名義
跟統一求償300萬那也太少了
要麻就要求個3千萬然後把那錢全部捐給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再來登報道歉
如果是這樣我就認為他真的是有資格打這名義
不然就跟某人一樣打著愛台灣的名義卻又只是為了洗錢肥自己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