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位談一下加班時數,跟加班費

小弟我開個個人工作室,做婚禮紀錄跟婚禮的mv

由於之前在ASUX當工程師,也是所謂"責任制"的受害者

深知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所以現在請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妹妹來畫動畫兼美工

一個月連勞健保給她三萬

每天九點半上班,五點半準時下班,中午休息1.5個小時

也從沒請她加過班,請她加班我會給加班費吧,我想

這福利算是不錯,不過工作室沒賺錢,不知道可以撐到何時...
http://blairsfilm.com/
醫師 => 假日班24小時 => 一天 五百 元 (時薪21元)

p.s. 是真的醫師,不是實習醫師喔!

上述的現象一點也沒錯,前一陣子和台北市聯合醫院X愛醫院醫醫師聊天,他說他菜,幾乎每三日,就有一日要駐急診夜班,加班費也是“500”元!值完夜班後緊接著白天又繼續上班,現在醫生也愈來愈不好待了~~
老實說我比較好奇的是,
勞基法認可責任制嗎?

若是認可,
真正合法的責任制是什麼樣子?

總不會是上下班要打卡,
規定一天至少上滿八小時,
加班的時候才說是責任制的責任制吧?

算一算現在平均每天至少上十小時班,
回家再處理一些東西,一天大概睡四小時,
不過工作算很有成就感,所以還算開心,
只不過白頭髮和體重都比進公司前暴增
那麼多人不滿意自己的公司
為何不換工作就好
還是因為工作難找
如果是工作難找
那就表示越來越少工作機會
那就要感謝自己公司還沒有倒
可以發出薪水
如果反之.那就快快換工作就好阿

kk9190 wrote:
那麼多人不滿意自己的...(恕刪)


我想,大家在討論的不是關於薪水高低,
而是公司有沒有照規矩做事吧?

薪水高低的確可以靠換工作解決,
可是如果每一間公司都不照勞基法來,
身為勞工的人不管到哪裡都是被剝削不是嗎?

錢多不多不是這一篇的重點,
制度合不合理才是主軸吧?
kk9190 wrote:
那麼多人不滿意自己的...(恕刪)

不是工作難找
而是理想中的工作不好找
找來找去都嘛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公司

感謝公司沒有倒
為何要感謝??
因為公司給我們錢嗎??
用勞力、心力換來的為何要感謝
所以說公司可以認為"要做就做,不做就給我走"是嗎??
我就不信一間公司都沒員工,只有老闆一個人不會倒
難怪現在老板都這麼跩......
還怪現在年輕人都不吃苦(我看是因為凹不動吧)

說到這...
你該不會想說"找不到不會自己開一間喔??"這種話吧
真不知道為何總是有這種人啊
見不得別人抱怨是吧
什麼叫做責任制?

就是你負責的工作和業務

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責任要做到哪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前兩小時都是1.33, 以半小時為單位
後面開始都有1.66, 超過兩小時還可以報晚餐錢...

至於週末假日都是直接兩倍..

而且我們時薪是月薪除以22天上班日喔~不像有些公司是除以30天再除以8才是時薪
darkpisces wrote:
前兩小時都是1.33...(恕刪)


我到認為責任制等同於一條薪....做到死一樣錢

也是合理的方式,等於把加班費固定加入本薪當中

舉個例子,如果某人照勞基法加班費平均可以領2萬,本薪5萬....
那責任制的公司,本薪7萬就是合理的,我到蠻喜歡責任制,對於有效率的人,這是個好制度...
認真早點作好分內工作就可以自由分配時間...
towertower wrote:
我到認為責任制等同於...(恕刪)


不過現在大多數公司宣稱的責任制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上下班一樣要打卡,一樣規定要做滿八小時

還是沒人能回答勞基法承不承認責任制嗎?
承認的話,正確版本的責任制應該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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