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開個個人工作室,做婚禮紀錄跟婚禮的mv由於之前在ASUX當工程師,也是所謂"責任制"的受害者深知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所以現在請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妹妹來畫動畫兼美工一個月連勞健保給她三萬每天九點半上班,五點半準時下班,中午休息1.5個小時也從沒請她加過班,請她加班我會給加班費吧,我想這福利算是不錯,不過工作室沒賺錢,不知道可以撐到何時...
醫師 => 假日班24小時 => 一天 五百 元 (時薪21元)p.s. 是真的醫師,不是實習醫師喔!上述的現象一點也沒錯,前一陣子和台北市聯合醫院X愛醫院醫醫師聊天,他說他菜,幾乎每三日,就有一日要駐急診夜班,加班費也是“500”元!值完夜班後緊接著白天又繼續上班,現在醫生也愈來愈不好待了~~
老實說我比較好奇的是,勞基法認可責任制嗎?若是認可,真正合法的責任制是什麼樣子?總不會是上下班要打卡,規定一天至少上滿八小時,加班的時候才說是責任制的責任制吧?算一算現在平均每天至少上十小時班,回家再處理一些東西,一天大概睡四小時,不過工作算很有成就感,所以還算開心,只不過白頭髮和體重都比進公司前暴增
kk9190 wrote:那麼多人不滿意自己的...(恕刪) 我想,大家在討論的不是關於薪水高低,而是公司有沒有照規矩做事吧?薪水高低的確可以靠換工作解決,可是如果每一間公司都不照勞基法來,身為勞工的人不管到哪裡都是被剝削不是嗎?錢多不多不是這一篇的重點,制度合不合理才是主軸吧?
kk9190 wrote:那麼多人不滿意自己的...(恕刪) 不是工作難找而是理想中的工作不好找找來找去都嘛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公司感謝公司沒有倒為何要感謝??因為公司給我們錢嗎??用勞力、心力換來的為何要感謝所以說公司可以認為"要做就做,不做就給我走"是嗎??我就不信一間公司都沒員工,只有老闆一個人不會倒難怪現在老板都這麼跩......還怪現在年輕人都不吃苦(我看是因為凹不動吧)說到這...你該不會想說"找不到不會自己開一間喔??"這種話吧真不知道為何總是有這種人啊見不得別人抱怨是吧
darkpisces wrote:前兩小時都是1.33...(恕刪) 我到認為責任制等同於一條薪....做到死一樣錢也是合理的方式,等於把加班費固定加入本薪當中舉個例子,如果某人照勞基法加班費平均可以領2萬,本薪5萬....那責任制的公司,本薪7萬就是合理的,我到蠻喜歡責任制,對於有效率的人,這是個好制度...認真早點作好分內工作就可以自由分配時間...
towertower wrote:我到認為責任制等同於...(恕刪) 不過現在大多數公司宣稱的責任制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上下班一樣要打卡,一樣規定要做滿八小時還是沒人能回答勞基法承不承認責任制嗎?承認的話,正確版本的責任制應該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