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25 wrote:
先登記結婚,其中一人死了,另一人得房子,房子不會到姊姊手上。

到時,還沒死那人再立遺囑。
因為,你、她、你姊、她姊,誰先死無法預期,所以劇本有很多版。
\

如果只有登記結婚

那死了..房子一樣要分姊姊

差別就男的先死女的晚死...姊姊一樣百分百

女的先死男的晚死..姊姊拿百分之25-百分之50

比慘的選擇
你有點莫名其妙

你死後把房子給她,那就是「她的」房子了。她接下來要怎麼處理,那是她的事情,與你無關。
你如果給的不甘不願,擔心這個擔心那個,那打從一開始就不要把房子給她。

就這麼簡單,不要把事情搞那麼複雜。
東西都給別人了還在管東管西管到天邊去,這算什麼「給」?

我講難聽一點
哪天你走了,她愛上另一個男人,然後她跟新歡說:「我死後 這房子給你」,啊你地下有知的話怎麼辦???難道你還要她立下生死狀「這房子不準過戶給其他男人」???
簡單,從現在開始養生,努力活的比妳女友久,問題就解決了
交付信託
只要一上班心就飛走了 wrote:
本人有一位女友,我答應她要照顧她一輩子

所以我打算把我的房子在我將死時過戶給她

可是因為我們沒有小孩,若房子過戶給她,在她過世後,她的姐妹會是繼承人

女友的姐妹從小(國中、國中)就在寺廟裡出家了,對外面的事情完全不懂,也不會做,所有外面的事務都由廟方處理

因為女友的姐妹什麼都不懂,若在女友過世後,廟方會順理成章的幫他們處理所有繼承來的財產

因為她姐妹的國民年金、健保費、吃飯、喝水、包括衛生棉都是廟裡提供的,所以若給她的姐妹繼承就會變成廟方的財產,。

重點是,若房產最後落入廟方的手上,我在地下我會無顏面對我爸媽,因為那是我爸媽賺了一輩子買來的房子。

我的希望是,房子給女友讓她生活到過世前,歸還我姐,不要落入廟方的手上,可是似乎想不到什麼好的法律方法,來保證房子只給我女友,不給廟方。

因為我的房子若不給我女友,我覺得在我過世後,我姐就會是我的繼承人,我不敢保證我姐不會把她趕走,為了保護她,我想把房子過戶給我女友

可是她跟我說她也無法保證房產不會落入廟方的手上,她說她重病時,需要我姐回來簽過戶,因為她到時也走不動了,而且因為她們廟方的高層現在都是之前在社會中打滾的人,我也懷疑廟方為了得到信眾的財產可以做到什麼地步

那間廟靠著一切合法 已經賺了很多錢

想請問各位 30公分帥哥 大胸部大美女,可以教我如何保護我女友,又不要讓我對不起我爸媽嗎?

難得有情人

在不偽造債權或是避免繼承人變更合約內容的前提下
小的能想到的 合法 方式
就是信託
由您女友擔任受託人 管理使用收益 房子
姊姊為受益人
信託契約在 受託人 死亡後消滅
房子自然就回歸受益人令姊
但這只是小的想法
不知道可不可行?
契約可不可以這樣訂?
該怎麼訂讓您這委託人死亡後契約仍存續?
怎麼讓受益人不能變更契約?
這太專業了
還涉及税的問題
建議您花點錢找專業諮詢或幫您處理吧!

找了一個範本給您參考
但這跟您的需求(信託目的)並不相同
並非為其廣告
不動產信託契約範本
只要一上班心就飛走了 wrote:
重點是,若房產最後落入廟方的手上,
我在地下我會無顏面對我爸媽,
因為那是我爸媽賺了一輩子買來的房子。

你知道房子有壽命嗎

請原諒我講話就是這麼直

但是別傷心,可能土地還有用

不知道可不可以

房子給女友,土地給姊姊

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公佈的資料,主體構造種類為鋼骨鋼筋混凝土造,耐用年數為六十年,加強磚造為五十二年,一般磚造為四十六年,土磚混合造為三十年。 地政機關規定的耐用年數與主計機關稍微有些不同。 現在的都市建築基本上都是以鋼筋水泥結構為主,理論上鋼筋混凝土構造之建築物之耐用年限約有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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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上班心就飛走了
謝謝,因為是透天的不只房子還有土地
✅ 方法1:設定「居住權+所有權信託」(最推薦!)
你可以 把房子設定為「居住權」給女友,所有權交給信託,讓最終繼承人是你姐姐,這樣能完全符合你的目標。

📌 操作方式:
1️⃣ 生前立遺囑,寫明「房屋居住權歸女友,所有權由信託公司管理,女友去世後,房產歸還我姐」。
2️⃣ 設立信託,把房子交由銀行或信託機構管理,確保房產不會被轉賣或繼承給廟方。
3️⃣ 不可轉讓條款,確保女友不能私下將房屋轉讓或過戶。
4️⃣ 女友去世後,房屋自動歸姐姐,完全避免落入廟方手上。

📌 優勢:
✔ 女友終身住在這裡,受到法律保護,不會被趕走
✔ 她無法將房子轉給廟方(房子不是她的財產,只是「有居住權」)
✔ 你姐100%能拿回房子,不會發生不確定性
✔ 法律上安全,不能輕易被動手腳

✅ 方法2:訂定「遺囑+回歸條款」
如果你不想搞信託,另一個方法是直接訂立遺囑,並加入「回歸條款」,確保房子最後回到你姐手上。

📌 操作方式:
1️⃣ 立遺囑,寫明:「房子給女友,但她去世後,房產自動歸還給我姐。」
2️⃣ 附上不可轉讓條款,確保女友無法把房子賣給廟方或第三者。
3️⃣ 找律師公證,確保遺囑法律效力。

📌 優勢:
✔ 簡單直接,法律上有效
✔ 確保房子不會落入廟方
✔ 可透過公證增加法律保障

📌 缺點:
❌ 如果女友重病,還是可能發生轉讓問題(但遺囑有法律效力,風險較小)。
❌ 如果女友破產、被人設局,也可能導致房子轉手。

✅ 方法3:設定「終身使用權+遺產回歸契約」
這個方法是 直接在房屋契約中加入「終身使用權」,確保女友有住的權利,但房子無法被她繼承、轉讓。

📌 操作方式:
1️⃣ 房屋過戶給你姐,但同時簽訂「終身使用權」給女友。
2️⃣ 女友終身可住,但沒有「所有權」,不能賣、不能過戶給廟方。
3️⃣ 房屋最終繼承權回到你姐,完全阻斷廟方的可能性。

📌 優勢:
✔ 女友100%能住一輩子,不用擔心被趕走
✔ 房子不屬於她,不會被廟方拿走
✔ 法條明確,風險極低

📌 缺點:
❌ 你姐持有房產,可能會有財產稅的問題(但可以透過協商解決)。
❌ 這種方式可能需要女友配合,因為她「沒有名義上的產權」。

❌ 不能做的方法(高風險)
⚠ 直接過戶給女友 → 高風險!她過世後,房子一定變成廟方的。
⚠ 要求女友承諾不轉讓 → 沒有法律效力,她真的生病或受影響時,這個承諾毫無保障。
⚠ 不做任何安排,靠親情信任 → 這樣最後房子幾乎100%落入廟方,風險最大!

🎯 結論(最適合你的做法)
🔥 最推薦方案:方法1(信託+居住權)🔥
✔ 女友終身能住,100%受保護
✔ 她不能賣掉,不能轉讓
✔ 最終房子一定回到你姐
✔ 法律保障最高,廟方無法介入

次選方案:方法2(遺囑+回歸條款)
✔ 比較簡單,但風險略高(如果女友被廟方影響,還是可能有問題)。

📌 建議你:
✅ 找專業律師,處理「信託+居住權」或「遺囑+回歸條款」,確保法律效力。
✅ 立下公證契約,確保不會有意外變數。
✅ 不要直接過戶給女友,這樣你100%無法控制房產去向。

這樣不但能 保護你女友,也能確保房子最後不落入廟方,讓你爸媽在天之靈安心。這方案你覺得OK嗎?還是有其他想法?😊~by AI
只要一上班心就飛走了
謝謝大大精闢的講解,感謝[拇指向上]
正解:男女雙方戶政登記結婚→做愛 & 內射→懷孕製造小孩兒(報戶口)
※最簡單 + 最合法 + 最孝順的做法
只要一上班心就飛走了 wrote:本人有一位女友,我答...(恕刪)

你信託標地物價值高嗎? 你的要求如果去信託會被要求天價手續費. 有太多可能性了.

建議方法就是跟女友結婚. 然後再信託或立下遺囑關於你們的遺產.

信託最主要功能是把總資產隱形. 其他所有人情世故儘量用合法遺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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