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機車遇紅燈用牽的過馬路算違規嗎?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常常在路上看到直行...(恕刪)


除非車子壞掉
不然算違規
但警察好像不太管
那規定要兩段式左轉的機車....
可以牽著機車直接左轉嗎....
不要與600元[罰款].過不去....
路跑一哥 wrote:
如果用牽的算駕駛機...(恕刪)


如果是要去人行道上的停車格停車, 此時若是用牽的過去, 警察不會開罰, 但若是用騎的過去則會開罰, 怎會知道?

因為年輕時跟弟弟去光華商場旁要停機車, 機車格就是在人行道上, 因為是用騎過去的,過沒幾天就收到罰單2張(去的時候一張, 回來再一張)!!!
戆男 wrote:
交通法規屬於行政命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屬於法規命令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是法律...

戆男 wrote:
若是一條路上.整條路就只有你一台機車.沒有行人.
還是只能騎在慢車道嗎?
當一條路上只有你一台車.紅綠燈左右向都沒有來車跟行人.
遇到紅燈放慢.左右無車無行人.有影響到別人的安全與行車嗎?
沒有吧.
這樣還需要停紅綠燈.等綠燈才能行進嗎?

當無影響到他人與交通秩序下.
在合乎交通立法原意下.
違反交通規則?
那麼憲法賦予我們的遷徙自由呢?

這觀念很不OK...

也跟憲法遷徙自由無關

戆男 wrote:
其實交通法規是死的.問題是執法人員的素質.
不該開單.他硬要找藉口開你的單.你也只能申訴.
若是他是惡意開單.你也拿他沒轍.沒辦法懲戒他...

可以打行政訴訟

戆男 wrote:
熄火牽車能稱之為駕車?
沒有動力的車.就算被撞到傷害也不大.
能夠同日而語?

這個我同意

熄火牽車應算行人(這法官...)

但行人也不得闖紅燈(越過停止線)

除非先牽上人行道再走斑馬線


JerritMK wrote:
因為你........搔亂了恐龍法官的腦汁! 這是重罪!.........(恕刪)

哈哈哈,正解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常常在路上看到直行...(恕刪)


看來大家都蠻閒的一天到晚在外要檢驗人家機車是不是真的壞掉還是假的....lol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常常在路上看到直行...(恕刪)

新聞標題

法院認定機車「熄火牽迴轉」不算闖紅燈 基層警:照抓不誤
騎士熄火牽車闖紅燈被開單 法院不採警政署函釋判撤銷

熄火「牽車」右轉!不算行人 男大生挨罰

違法不違法都有法官判
看你遇到哪個法官囉
放著讓他/她被車撞,再幫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警車...

基本上我是不太理馬路上發生的事情,我自己做好自己就可以了,其他能閃過,或是減速禮讓都ok。

一堆人無視雙黃線才恐怖...

覺得台灣應該開放國際gp障礙賽,請世界各國好手來參賽,不限時速環島一圈,看誰第一個到終點線,沒有變成殘障或癱瘓的,可以給他獎牌以茲鼓勵...
黃色小鴨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屬於法規命令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是法律...

這的確是我搞錯了.
感謝指正.


黃色小鴨 wrote:
這觀念很不OK...
也跟憲法遷徙自由無關

有關阿.
怎麼會無關呢?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不管是甚麼法律.都不能夠牴觸憲法的...

假如你有念行政法的話.
就會知道其實會牽扯到很多的憲法原則的.
當然這些憲法原則.也是行政法的原則.
為什麼人民的權利.要用憲法保障.還不能違反?
有想過為什麼嗎?

其實交通規則是限制人民的權利.
光是行車靠右.就是種限制.
為什麼不能靠左?
因為法律的規範.制定了行車的規則.
為什麼要用法律規範?
因為憲法要保障人民的權利.所以只要涉及限制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
都要用法律規範.

那又為甚麼要用法律規範?
因為法律需要立法委員審核.
而立法委員是人民選出來的...
應該會為人民好好設計法律.不會侵害人民的權利...

黃色小鴨 wrote:
這個我同意
熄火牽車應算行人(這法官...)
但行人也不得闖紅燈(越過停止線)
除非先牽上人行道再走斑馬線

重點錯誤了...
因為法條上寫的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必須要是駕駛.
而且還要是動力交通工具.
這動力不包括人力(腳踏車).獸力(牛車)...
至於停止線?
似乎並沒有規範到行人阿...

其實很多都沒有規範到東西.
但是官字兩個口.警勤警察硬要拗.
除非你是律師.或是很懂法律.
或是很了解相關的法律.不然很難自保...

blood0819 wrote:
新聞標題
法院認定機車「熄火牽迴轉」不算闖紅燈 基層警:照抓不誤
騎士熄火牽車闖紅燈被開單 法院不採警政署函釋判撤銷
熄火「牽車」右轉!不算行人 男大生挨罰
違法不違法都有法官判
看你遇到哪個法官囉

本來就是法院在判阿.
警員當然照抓不誤.
因為那是業績阿...
就算是被撤銷.那個月的業績也算達到了...
更何況...

警察的心態就是欺負民眾不敢上法庭.
又或是為了上法院.要請假...
所以會去打行政訴訟的人.其實很少...
就算是撤銷了.也拿他沒轍.
當然繼續.努力.用力地開單阿.
不管有多少人因為這些警察的行為而打行政訴訟.
根本就對他們沒有絲毫的影響...
如果機車遇紅燈用牽的過馬路算違規嗎?
這樣也是違規..除非綠燈剛騎到一半機車故障用牽的變紅燈..
應該不罰.就像機車停紅燈時.後面要讓救護車..
這時闖紅燈也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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