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蛙01 wrote:我也是認真的回答你阿...(恕刪) 你不知道台灣都住些什麼人嗎?不然怎麼會叫做 X島只有酒駕重判太不合理了,肇事逃逸應該加倍處罰才對。台灣就是罰的太輕才會這樣,把現行規定有處罰的都變3倍,這樣才能有效嚇阻犯罪。
留痕 wrote:你不知道台灣都住些什...台灣就是罰的太輕才會這樣,把現行規定有處罰的都變3倍,這樣才能有效嚇阻犯罪。(恕刪) 你錯了...有錢人根本不在乎這點鳥錢......沒錢的人也擺爛繳不起...更是不怕.....罰錢效果其實不大....沒幾個人會怕.....
海綿大師 wrote:看不懂現在酒駕修法不...(恕刪) 應有一法令,抓到酒駕者,立即施以鞭刑,酒精濃度愈高鞭愈多,一次以三鞭為限。起過的下次打。施行地點以各地檢署的前空地立鞭刑架,由法警施行,公開鞭打。另,為保護人權及個資法,可以套頭套。政府機關相關人員,加重50%,以為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