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 七天鑑賞期????????????????????????????

那如果我去資訊展買了一台噴墨事務機.
用了三天覺得不滿意也可以退貨嗎??
包裝完整..但是墨水已經裝上去用了三天...
我覺得七天鑑賞期好模糊~><""~
常愛亂買東西..買了又不實用
McCo wrote:
所以...假設我去相...(恕刪)


你去相機專賣店 他會陳列...
但是如果你在網路上的賣家看一看 約她出來面交
他直接給你一個包好的盒子 你回家才拆開

從頭到尾沒看到實物XD


而且你說的相機店是實體的店面:D 不是合用在這方面
甲:齁齁! 你罵髒話喔!!! 乙:幹!! 我哪有....
不是訪問或郵購買賣
不適用消保法七天猶豫期
鑑賞期是店家給予之特殊承諾
一般民眾誤解鑑賞期即是猶豫期
你結婚有7天免費鑑賞期,不合用可以退回去.
我是人,我反咳!
那奇摩拍賣與露天拍賣呢???????????
也適用七天鑑賞期???????

艾德華仔 wrote:
鑑賞期非試用期


所以說這就是台灣的亂象與亂源

很多人動不動就依照自己的解釋來解讀所有的事

對自己有利的就擴大解讀

對自己不利的就縮水解讀

然後就要去告對方,不然就是大吵大鬧

因此才會有人說..這些人要回去重讀中文的正確解讀



鑑賞..鑑定加玩賞?

上班前3個月是試用期..但也是要給錢吧

有的是試用期7天..試用不過不予任用也不用給任何薪資?


sp239926 wrote:
那如果我去資訊展買了...(恕刪)

可能會叫你附一組墨水錢吧~
有些機種買一組墨水下來都比機子貴了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所以說這就是台灣的亂...(恕刪)




所以嚕 七天鑑賞期 這問題 真是有夠爭議的

公道 自在人心阿
台灣越來越多缺德鬼,濫用法律,鑽漏洞

之前電腦版有人說要買一台奇美LED液晶螢幕,他已先說明其美保固他不喜歡,但是為了看那台螢幕的表現如何就先刷下去了,等到時候試用幾天後再退就好了,很明顯就是要濫用法律規定.....
台灣小雖小,但是喜歡鑽漏洞貪小便宜的卻很多,一條好的法律在台灣就是會這樣被濫用
還有外籍新娘也要七天鑑賞期。
哎呀,乾脆一點啦,本土新娘也要七天鑑賞期,不然聘金給好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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