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小女孩 wrote:除非是老闆應該就能想下班就下班~~...(恕刪) 您該不會真的認為老闆下班,就是真正的下班了吧?????另外現在朝九晚五的工作很少,是因為加上午休時間,至少都有一個小時。(我之前在國外上班,朝九晚五點半,但是中午只給你半個小時吃飯時間....老外是不睡午覺的)所以,工時+午休時間,大概都在九個小時。至於加班.....其實也是有不用加班的職位呀...總機/櫃台...這些都是時間到就可以閃人了。誰都不想加班,超時工作。但是,有時候來自客戶的時間壓力,不得不盡快處理。不然,客戶轉單,業績衰退之後,想加班都沒得加了~畢竟現在兢爭對手的數量和強悍與往日相比,也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怎麼可能要求現在和以前一樣呢?
LKK公司的規定每週工時36.25小時不含用餐但是又有規定每天有10分鐘coffee break!星期五可以彈性只上半天中午就可走人通常通勤火車沒誤點LKK大概早上9點到公司(通常1週會誤點2/3天)LKK通常花1小時混午餐時間/順便Chinatown 買菜老外不睡午覺吃飯時間也沒規定通常我是4點半離開公司去趕4:50火車下一班5:20太擠不喜歡坐星期五看狀況有時候我2:20就翹頭大多數是3:40離開公司所以我一週實際待在公司大約36.5小時嚴格說起來我的比朝九晚五還爽這樣子LKK也快上12年班在臺灣最後一個工作是美商做了5年都是週休2日所以LKK工作20多年來90%都是上班5天不過最爽的是LKK是越工作越爽有時候真的懶到都不想去上班不過LKK的老外同事麥克雞(白人)比我還誇張9:15以後才會到5點後走午餐1.25小時星期五2:30走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依勞機法規定下一周的工作時數早上九點上班中午午休一小時下午六點下班符合勞基法規定每二星期週六上半天班也依法有據如果老闆都依勞基法辦事是合情合理不要像我公司..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沒三節獎金沒加班費沒任何誤餐費做到死都算剛好禿頭老闆都認定我們還欠他8hr/月三不五時就拼命說他真仁慈讓大夥週休二日
apachi64d wrote:但現在很多公司的總機或櫃檯小姐要求至少國立大學或國外留學畢業學士或碩士恕刪) 這點是沒有聽過! 但可以確定的就是 公司對於總機小姐這門面很重視!身材臉蛋都是經過挑選的!就算是工讀生經過訓練接電話 有禮貌 廣播聲音甜美 就ok! 至於學歷就不是那麼要求因為客戶一進公司第一個見到的就是總機小姐! 所以公司對總機小姐的制服穿著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