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月退休金的不用卻不必納入計算健保費的收入計算基礎
月退休金,不計入所得。月領五萬元,一年領13.5個月。共675000,都不用計算健保費。
有資格退休後,年年領月退俸,年領超過70萬元的族群人數,可不在少數。這些人的收入,都可不列入健保計費中。

但失業民眾,虛擬所得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再乘以百分之二點七的健保費率,健保費可一毛不少。
虛擬所得是明明每個月都繳國民年金, 而明明就是符合繳國民年金的資格,就是明明沒工作卻也要搶這些人的錢!

啊! 虛擬所得是不是玩線上遊戲賺來的天幣! 所以有所得就要繳稅!
intel_556 wrote:
領月退休金的不用卻不必納入計算健保費的收入計算基礎...(恕刪)

因為二代健保99%是依附在所得稅上..
退休金是不課稅的..所以健保費比照辦理..

要把健保當"健康稅"課徵沒意見..
真正的問題是稅制要健全..挖出這些"地下經濟"的所得收入...
不過這問題不是分藍綠可以去解決的..
現在一邊想低調偷渡好補貼稅收的不足...
另一邊只敢抓著"虛擬所得"這虛擬議題來炒作
真正的癥結所在..兩邊沒人敢碰...

至於搞不懂何謂"虛擬所得"的鄉民
這邊再幫忙解釋一次..
之前跟公所的一代健保稅率反推..等於是21000的"虛擬所得"
而現在加保的眷屬是以17280"虛擬所得"來加總
國民年金問答中有一條是關於"工作能力"的界定

家庭總收入中之工作收入,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係依基本工資核算,「工作能力」如何界定?

答:有工作能力,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1、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之學校,致不能工作。
2、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3、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4、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5、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6、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
7、受禁治產宣告。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目前為17,280元)核算。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其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失業給付,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

這也是所謂虛擬薪資

只是不知二代健保的採用是否也和這一樣


而且這些人年紀大了,用的應該比一般人多吧
有收入就要繳有甚麼不對嗎,現在是在討論健保費不是所得稅

intel_556 wrote:
領月退休金的不用卻不必納入計算健保費的收入計算基礎
willieshih wrote:
這虛擬所得到底...(恕刪)



大致上是說


把真有錢不用繳稅的人,跟真沒錢不用繳稅的人,放在一起



然後

真有錢不用繳稅的人無所謂

真沒錢不用繳稅的人幹得要死

一起坑殺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獅王動力 wrote:
明明就是要漲健保費,...(恕刪)


他們放大絕,「不然你有本事自己來考中油啊」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如果明知目前的所得稅制是不公平的
為何一定要把健保費率與所得稅制掛勾
再來說稅務單位都沒辦法了
不能以此來要求健保局?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明知不公,卻不思改進

堅持往不公的方向前進

只有一句話說:

受薪階層,自求多福了!!
clwu5724 wrote:
虛擬所得是明明每個月...但失業民眾,虛擬所得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再乘以百分之二點七的健保費率,健保費可一毛不少。
(恕刪)
一代健保對失業/待業者,壓力才可怕...
現行健保制度對於失業/ 地下經濟等人口,必須到區公所加入健保,每個月負擔新台幣749多元保費,也是以虛擬所得計算,($749 ,相當於 月薪$48000的正常上班族所繳的費用, $48000x5.17%x 30%= $745), 失業者一家四口竟然每月就要 $2996 , 一年要繳$35952..,
但改用二代健保,失業者降為~$500,一家四口,只算兩人,$17888x2 x2.7%= $965 ,每月少了兩千塊,一年少2萬4...保費就會下降許多(尚未定案,有立委主張 未成年不計費..) .虛擬所得的概念早在一代健保中存在。

這種虛擬所得會不會變成:

若全家有五人,只有一人能工作,月薪20000

本來只要繳最低費率 262*5

這樣會不會因所得變成:20000+17250*4

反而要繳4~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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