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總收入中之工作收入,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係依基本工資核算,「工作能力」如何界定?
答:有工作能力,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1、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之學校,致不能工作。
2、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3、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4、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5、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6、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
7、受禁治產宣告。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目前為17,280元)核算。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其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失業給付,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
這也是所謂虛擬薪資
只是不知二代健保的採用是否也和這一樣
個人積分:380分
文章編號:24381197
個人積分:380分
文章編號:24381255
clwu5724 wrote:一代健保對失業/待業者,壓力才可怕...
虛擬所得是明明每個月...但失業民眾,虛擬所得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再乘以百分之二點七的健保費率,健保費可一毛不少。
(恕刪)
現行健保制度對於失業/ 地下經濟等人口,必須到區公所加入健保,每個月負擔新台幣749多元保費,也是以虛擬所得計算,($749 ,相當於 月薪$48000的正常上班族所繳的費用, $48000x5.17%x 30%= $745), 失業者一家四口竟然每月就要 $2996 , 一年要繳$35952..,
但改用二代健保,失業者降為~$500,一家四口,只算兩人,$17888x2 x2.7%= $965 ,每月少了兩千塊,一年少2萬4...保費就會下降許多(尚未定案,有立委主張 未成年不計費..) .虛擬所得的概念早在一代健保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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