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實的來說,解決的唯一辦法!1.取消"民意代表及鄉鎮村里長的工程分配款"陋習2.未經當地縣(市)級單位核准擅自開挖或回填不實者,處以該工程款5~10罰款,且3年內不得承包公家機關所有工程!保證道路品質馬上提昇!
乾脆發起一個運動,請大家抽空把自家週邊道路平整度拍下來,每個人拍一兩張就好,最好在路上車子少一點的時候,讓大家能看到實際上道路鋪設的平整度、坑洞多寡,最好能拍的道路長度長一些,不要只拍一兩個坑洞。各個縣市有太多太多長達幾百公尺的道路坑坑洞洞,機車騎士每騎幾公尺就要閃避人孔蓋、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