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bee wrote:
真的看不出那位 搞飛機先生專利在哪
拍拍照 就是專利的畫
那些鳥兒們的照片
我能代表鳥兒來討錢嗎~~~
著作專利是用在 "著作"吧
或是獨特性 是別人學不來的
但一些生態照片若沒有先宣告其專利 或 個人所有時
只能去跟誤用者談判吧
不然專利也要註冊阿
那些照片有去註冊專利嗎
樓主的親身經歷應該是「著作權」爭議,不是「專利權」爭議,雖然兩者都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疇中,但是兩者還是有差異的。
專利確實是該申請的,著作卻是作品完成的剎那,創作者就擁有著作權了。很多人都想要代表鳥兒討錢,我的看法是,只要有人能拿到鳥兒在自願的情況下而簽的委託授權文件,應該是能代表鳥兒討錢的。

changhan wrote:
1.如果使用試用版的軟體完成作品,再發佈或公開是否也算侵佔智慧財產權?
2.如果將圖片合成,例如用王建民的身體貼上自己的頭,然後放在網路(頁)上是否也算侵權?
第一點,要看完成的作品是誰的著作,是原創作者自己的,用試用版軟體創作,發布或公開自己的作品有何不可?重點不在於「試用版軟體」,關鍵在於「散佈或公開之著作」的著作權屬誰?
第二點,如果是自己在王建民同意下,拍了王建民的照片,然後換上自己的頭,這個可能有侵害王建民肖像權的問題。如果是拿他人在王建民同意下拍王建民的照片,而他人把這張照片拿來移花接木一番,不僅可能有肖像權的問題,還有著作權的問題。
hoba wrote:
我只是覺得,一開始只是件小事,若樓主有先跟對方要求,會在網路上放圖的人
你跟他要個授權轉貼會很困難嗎?
兩位大大可別吵起來了,如果有看樓主一開始說的,樓主會用到陳先生的照片,是因為樓主朋友轉寄的電子郵件中的附帶檔案,所以我也才於前面說,轉寄電子郵件其實也應該要注意到侵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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