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重練 wrote:
在外工作多年的心得是...(恕刪)
追罵有意義一點點
去找警察吵,根本又是浪費時間..
你薪水被扣了,假也請了,時間浪費掉了.
換來就是警察被長官"口頭訓誡"一翻
如果能把警察開錯罰單納入國家賠償法適用
甚至扣員警薪水賠償,主管連做處分.
相信實施後,
開錯發單的機率,將會大大下降..
警察亂開單不是第一次.
光寫錯字我申訴成功的,一年就至少一件
不過我一年大概也頂多收一兩張罰單而已.
從前我會笨笨的繳,當做花錢消災.
現在我會寫信申訴.
除非是我違規卻時,而他執法又毫無瑕疵.
否則隨便抓警察都是一堆的瑕疵.
不過我可沒看過亂開單的警察,
被罰錢,或是有啥處罰的..
我覺得,走正常管道去警察局沒啥用.
有警察犯了錯,
最快的方式就是讓他上報,讓他上媒體..
這樣或許會換來一支小小的申誡
不過其實,警察被處罰,
也換不回你請假扣薪..
甚至老闆認為你偷跑去打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