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ngpp wrote:BL是18禁八阿不然我朋友為什麼會被抓呢??具我了解這真的是18禁沒錯~還是警察不懂 BL漫畫未必是18禁, 只是許多BL漫畫是18禁而已先弄清楚BL是什麼, 跟什麼樣會構成18禁, 就比較容易了解了
Lutz wrote:BL漫畫未必是18禁, 只是許多BL漫畫是18禁而已先弄清楚BL是什麼, 跟什麼樣會構成18禁, 就比較容易了解了...(恕刪) 但按照出版社的標示,99%的bl都莫名其妙的被列入18禁
hsiangpp wrote:BL是18禁八阿不然...(恕刪) 1.那這個未標明平台是否可請露天移除,或移至18禁專區??(免的又有無辜人上當)2.所以是那警察自已搞不清楚摟??3.如果知道這是違法就不會面交了...謝謝你的回覆,所以只要有註明並在18禁專區販售,所以還是可以刊登這類產品並販賣摟??那既然這那裡面合法所以還是能面交八==============================================================1:可以的 我相信露天還是會處理~!2:不是警方搞不清楚而是在法律上很模糊3:沒錯阿~~~~4:沒錯阿~~只要不要販賣有露第3點或者有強暴.與未滿18歲之不雅照片&影片&書籍等都不會違法(其實妳朋友送到地檢署時會被判緩起訴或者不起訴(因為他是初犯且犯罪動機不是很明確) 假設:被檢察官判罰金的話也不會判太多所以不用怕~~)
感謝各界好友關心(Lutz、緯來電視網)給我的解答其實會發這篇讓大家討論,主要是警惕那些不知情的小賣家,在販賣此類商品要很小心,由於法律定義妨害風化罪很模糊,固也許一個不小心就會觸犯到法律,而被警察抓然後被起訴。我相信我朋友應該會受到緩起訴之處分,只是她很擔心家人收到法院通知而知道,有人知道大概會多久而收到法院掛號通知呢?(已做完筆錄,以及送過法院一次)P.S.我相信他所賣的BL一定有牽扯到第3點(不然警察也不會抓)只是又沒再拍賣平台刊登出裸露三點照,為何警察就能認定她賣的一定有違法(難不成警察很有經驗,都看過而知道)還是很多疑問拉,不過被抓到了,我們小市民只能乖乖認罪了........
冷茶 wrote:OMG,露天的BL漫畫有31722件 感謝上帝..這樣辛苦的員警的業績不用擔心了..將會有一堆抓不完的業績..現在警局內應該在奔相走告.."別去巡邏抓沒戴安全帽了..來去露天抓BL"又一個被員警釣魚的案子..唉..已經函送..只能靜待後續司法程序..建議..請朋友去地檢要案號股別..除了掌握案子進度外.給檢察官一封文情並茂的答辨狀吧.爭取不起訴處份..你朋友沒罪的..235條事實上是有問題的法條..如何定義"猥褻"??BL情節就"猥褻"??李安"迴紋針"就高尚???全交檢警心證裁判???誰說十八禁的東西不能販賣??答辨狀的格式如果不知道的話.可以上網下載..祝好運..
attn_mike wrote:感謝上帝..這樣辛苦...(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根據前面幾位大大的意思,好像只要牽扯到第三點就算妨害風化了,我現在也不太趕給我朋友意見(因為其實她心裡已受到極大的驚嚇及創傷),所以怕寫了答辯狀只會讓事態更嚴重(檢察官會不會認為你無悔意),因朋友第一次送警察局無前科,所以看來因會受到緩起訴之處分(希望如此),如他的處分過重我才會幫他有所行動八。非常謝謝你的建議,你提供給我很好的建議就是我可以去要案號股別來關心進度,這樣她大概也會安心點,知道何時應該請假在家等通知
hsiangpp wrote:只要牽扯到第三點就算妨害風化了 =_="~蝦米第三點..這個是之前要不要辦檳榔西施的議題..因為一個檢察官 辦西施露奶不起訴..露第三點起訴..才會有露第三點就觸法的說法..老話一句..限成人閱讀就限成人閱讀..沒有BL扯到三點就猥褻 梁朝偉露蛋就高尚.hsiangpp wrote:怕寫了答辯狀只會讓事態更嚴重 不難體會平民百姓面對司法的強大壓力..但請記住..答辯狀的陳述..是被告的權力.只是在爭取對被告最有利之判決..不清楚你朋友落的是甚麼樣的口供..不過依這類被釣魚第一次進警局的狀況.大多嚇的六神無主.員警問供又有陷阱..沒意外的話口供應該對你朋友~很不利.甚至可能已經認罪了..口供都認罪了..檢座不辦也對不起自己..=_="雖然大多人都說是緩起訴..但也是有起訴或是簡易判決的可能..全看檢座心情..答辯狀可以補陳述筆錄可能被忽略之處..比如無心.後悔.痛不欲生之類的言情文..爭取不訴..退而求其次緩起訴...雖然緩起訴和不起訴最終結果是差不多..但是..緩起訴大部分要捐款或上課.或是其他無俚頭的處罰..最最重要的一點~看你描述~你朋友家人不知情..光是訴訟文件~~兩者差別就差很多了..如果真的接受緩起..會有一連串的訴訟掛號往你朋友家灌..然後上面斗大"妨害風化"四個字..你朋友就天天提心吊膽的請假回家等掛號吧..!!不起訴...就一張..另外提醒你一點..依無罪推定..你朋友目前是沒罪的..太多人因為員警的威脅利誘(一面說證據確鑿..一面說乖乖配合.這小事一下就可以回家之類的話)自己都認為自己有罪了..當然落下不利自己的口供..你朋友已經輸一半了..後面沒有認輸的道理..你必須讓你朋友相信..她沒觸法..自己都認為自己有罪了~怎麼面對司法???235這個一般人光字面上..認為是個低級變態狂的罪名..你朋友只是賣BL的漫畫竟然要背這樣的罪名..你朋友會甘心嗎???